青海理科一本大学录取分数线排名,理科一本大学投档线排名
2017年各地高考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已经开始,青海考生可以参考下面的青海一本大学理科排名情况:
名次 | 学校名称 | 在全国排名 | 所在地区 | 类型 | 总分 | 科学研究 | 人才培养 | 综合声誉 |
1 | 青海大学 | 146 | 青海 | 综合 | 62.49 | 60.81 | 63.1 | 66.74 |
青海省2017年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实施区域
2017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
(二)报考考生资格
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考生)、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学生。“农(牧)业家庭户口”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部分农牧民的“农(牧)业家庭户口”改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件、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的证件的(录取前审查原件和复印件),也可以选报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三)申报流程及公示要求
1.4月5日前,承担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各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2.4月6日至2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考生所在考区招办和高中学校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4月底,省招办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分解至各考区招办,各考区招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于5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省招办。
4.5月16日至5月30日,有关高校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申请本校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
5.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
(四)计划公布与志愿填报
1.计划公布。按照自主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
2.志愿填报时间及数量设置。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志愿填报同步进行,但高校专项志愿不在网上填报,采用纸质志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设置2个志愿。
(五)投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提前本科批次之后、第一批本科批次之前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和有关学校公示。考生要根据考试成绩,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录取时,省招办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向院校发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
2017年青海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确定为青海大学。
(二)报考考生资格
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考生)、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青海大学面向全省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增加10%以上,最终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专项批次进行投档录取。
(四)计划公布与志愿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与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同步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中公布,同时与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
(五)投档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生源不足时实行复征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