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一)学生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因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原学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其他学校)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特殊情况二年级降级转,毕业年级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校内转专业,应当在公安类专业之间、非公安类专业之间进行;公安类专业可转入非公安类专业,非公安类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公安类专业。外省(区)院校学生申请转入我院的,公安类专业可以按相近专业转入,其它专业,均按非公安类专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本院学生转专业应当在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同意,教育厅批准备案;
(二)学生在省内转学的,应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入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三)学生转入外省高校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外省高校学生转入我院的,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双方办理网上转学手续后,方可转入我院;
(五) 转出学校在上报转学材料时,应当出具学生录取底册和该校教务处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因病转学者还需附该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未在被录取学校报到和入学注册的;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三)学业学习为毕业年级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三二分段制高职”和“五年一贯制高职”;
(六) 已做退学、休学、开除等学籍处理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侦查、治安管理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管理
省级示范专业:法律(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侦查、治安管理
省财政质量工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侦查、警务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