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模式下选考科目赋分的具体规则是什么
在新高考“3+1+2”模式中,选考科目的赋分规则一般如下(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有差异):
以实际参加该科选考人数的成绩为基数,将各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 A、B、C、D、E 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转换时将 A 至 E 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不含因违纪作弊被取消该科成绩的考生)。
例如,某省某次化学选考,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有10000人。某位考生的原始成绩为85分,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他排在前15%,属于 A 等级。A 等级原始成绩区间为【95~85】(假设),A 等级赋分区间为【100~86】。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赋分规则可能因省份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会按照特定的计算方法和比例进行转换。并且,等级赋分由相关主管部门自动完成,考生在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时,看到的已经是赋分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换算。
高考赋分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不同选考科目之间的难度差异和考生群体差异,使不同科目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同时,这也要求考生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卷面成绩,还要了解自己在所有考生中的相对位置。在选科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难度、自身兴趣和优势以及选科人数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