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军校最低投档线报考时间条件和军检项目标准
2018河南高考军校最低投档线报考时间条件和军检项目标准尚未公开!参考2017详情如下:
面试体检工作在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3日,地点设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地址: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700米路东)。
今年面试体检工作继续使用《河南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体检系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其中,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省军区人员联合组成,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工作人员由军地有关人员联合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潜艇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6月28日,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军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参加面试体检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以及院校招生计划3至4倍确定。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以上考生数量不足3倍,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信息以及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按照《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面试体检点报到(带个人1寸照片),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和体检卡后,首先进行抽血检验(空腹),尔后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体检次日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自行查询结果。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7月6日18时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入数据库。
问:考生如何获知是否具有参加军校招生面试体检的资格?
答:6月底,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可以参加军校招生面试体检。
问:考生参加军校招生体检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考生参加体检当日,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1寸免冠照片4张,空腹到体检面试现场报名参加;体检前7天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餐食,合理饮水,勤换衣物,勿剧烈运动,勿服用影响肝功能药物及饮酒,保护个体勿出现发热、外伤等疾病和损伤。
问:体检对哪些项目不予复议?
答: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能否录取军队院校?
答: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问:考生如何参加体能测试?
答: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试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束后,考生在各地市参加由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信息或电话咨询各军分区(警备区)。
问:体能测试包含哪些项目?
答:军校招生体能测试,参照军人体能标准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问: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考生可提前下载打印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下载地址同《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按计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粘贴个人1寸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018年军校招生体检标准13大变化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
1.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
规范8类体检标准
2.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3.细化增加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肛旁脓肿、气胸及气胸史,以及性传播疾病、免疫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不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4.明确了肘关节过伸、肘关节外翻、鼻中隔穿孔、鼻粘膜糜烂的不合格标准。
5.进一步细化了良性肿瘤和囊肿、正畸拔牙、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的合格标准,明确了腹部超声、心电图辅助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6.修正了血压、心率、血细胞分析、血生化分析的合格区间,规范了颈、胸、腰椎和四肢的骨、关节疾病的专业表述方式。
7.调整了斜视检查方式和合格标准。
8.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
9.将心理检测更名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并完善检测内容;增加军校报考动机检测项目;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了“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10.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
11.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
12.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取消7项检查项目
13.将难以在体检中操作的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以及临床意义不大的尿液外观、PH值和比重标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