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性格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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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大师西蒙在研究决策时指出,人们的行为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刺激-反应”型习惯模式,一种是“犹豫-抉择”型逻辑模式。以往的管理学家往往过多地强调逻辑行为模式,忽视甚至否定习惯行为模式。

  人有性格,企业也有性格。人们在同企业打交道时往往有这样的经验:除了可以算计的利益得失外,还有一种无形的气氛影响着顾客和投资者。有时候,与不同的企业打交道虽然利益得失的差别不大,但愉快或烦恼的感受差异很大。有的企业使你感到很舒服,有的则使你感到很窝心。这种现象,大都同企业的性格有关。

  企业性格实际上同企业文化建设息息相关。这些年,企业文化建设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但是,在这种文化热中,关于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性格的关系,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如何留住人才是一个永恒的企业管理课题。优秀人才总是跳槽而去,平庸的员工总是赖着不走。所有企业都必须面对一个矛盾:如何解决员工欲望的不断膨胀和薪酬的相对稳定。因为员工随时都可能在企业中成长而薪酬不可能紧紧相随,没有人会总是对自己的薪酬感到满意。而个人财富过大可能产生副作用,激励过度却可能让人不思进取。在我们这个变革的时代,面对企业员工欲望后面的永恒难题,我们究竟该何去何从。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如何确立企业的价值体系和分配机制,这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

  现实社会中,最为直接有效的激励方式就是薪酬分配。美国哈佛大学的专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员工的潜力只发挥出20%~30%甚至可能引起相反的效果;但在适宜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员工却能发挥出其潜力的80%~90%.所以如果你的员工对你的分配制度不以为然或者觉得理所当然,那么你的分配制度一定是失败的;而没有达到激励效果的分配对企业而言,是一种巨大的损害。

  毋庸置疑,企业成员都想得到而又不可能都得到最大化的企业所拥有的分配资源,将这些资源优先分配经成绩优异的员工,是必然的选择。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追求最大的工资、福利的回报。有的企业虽然给骨干员工以极其丰厚的工资待遇,但是他们并不满意,反而愿意到别的工资、福利相对低的单位去,这就是因为后者有良好的文化氛围,协和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企业形象,有思想有魅力的企业家。在中兴的实践看来,解决员工激励问题,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可以也应该成为员工待遇的一部分。

  企业性格的塑造,离不开规章制度。各种企业文化建设,往往都要靠制度措施来实现。从企业性格的角度看,制度的制定需要形成有利于性格修炼养成的整合。管理者通常在制订相关制度时,多是从有形的实际需要出发,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用效果,但往往对相关制度的无形效果注意不够。比如,在大学校园里,强制推行军营式的管理制度,虽然在短期内可以立竿见影,秩序井然,但从长期看则会对大学的自由探索造成无形的拘束。反过来,在一个需要严格组织纪律的企业,采用放任自由式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员工放松,却又会造成散漫习气。再进一步,制度总是成体系配套出现的,如果具体制度之间不协调,就会互相冲减制度效用。

  现实中有许多单位,制度之间往往可以看到某种互相冲突。例如,一个强调服从上级的制度和一个强调自主选择的制度同时推行,就会大大减弱养成惯习的力度。更重要的,还在于制度如何实施。制度的效用在于惯习的养成。一个制度,如果不能培养出稳定的惯习,这个制度就是失败的。因此,制度变化过于频繁,也会使它的惯习效应迅速衰减。还有,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制度形同虚设,或者在执行中走了过场,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规定同组织文化冲突,进而同企业文化建设性格相冲突造成的。

  人们表面上遵守某一制度,实际操作却是另一套规则路数。这种“潜规则”现象极为普遍,在各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存在着一种不成文但又实际运行着的隐性规则,而且人们往往对明文规定不以为然或者敷衍对付。在我看来,才是组织性格的真实表达。凡是“潜规则”与“显规则”严重冲突的地方,肯定存在着规章制度同组织性格的不一致。例如,有些“官方”组织的活动,参与者在场面上一本正经地谈这种活动的重要意义,一离开正式场所就抱怨这种活动是浪费时间。这实际上就是企业文化建设冲突。一旦某一制度体系出现这种背离,就无法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甚至会养成阳奉阴违的恶劣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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