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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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附件:
1、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2、服装设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3、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5、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6、产品造型设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7、酒店管理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8、文秘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9、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0、服装表演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1、电子商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2、电机与电器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4、汽车电子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5、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6、汽摩零部件制造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7、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18、阀门设计与制造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附件1
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2
服装设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3
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5
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6
产品造型设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附件7
酒店管理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综合素质测试目标是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表达能力:测试考生基本的汉语口语运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层次性、简洁性和准确性。
2.应变能力:测试考生面对突发事件,能否迅速地作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能力:测试考生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4.从业基本素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形象和气质条件。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测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五、测试内容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形体指标。主要对考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指标进行测量。
2.仪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形象气质、举止姿态等进行观察和测评。
3.口头表达。主要对考生的口头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进行测评,包括发音吐字是否准确、清晰,内容表达是否清楚、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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