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办法
1.凡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入围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按自主招生批次录取。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从学校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选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范围外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2.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17年云南省一本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了我校的,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属于云南特有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