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一、学校全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六、学校概况
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司法厅,是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成立十四年来,始终贯彻“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围绕“警”字特色,秉承“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两翼齐飞”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政治建校”为首要原则的办学五项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主动切合行业和社会需求,推进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在全国同行业院校中位于前列。办学类型也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单一模式发展成以三年制高职学历教育为主,兼有成人学历教育、在职干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育人模式。200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教育厅就业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5年和2006年,学院先后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获得“双优”称号。2006年,又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授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04-0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等中央十五部委联合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2013年作为试点院校参加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七、招生对象
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九、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
3月19日(9:00)?4月15日(17:00)。
(三)报名流程
1.报名:考生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www.ahjgxy.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号、身份证号必须填报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2.审核:我院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打印报名表。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在高考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我院网站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纸质表格(系统自动生成,自行打印,请勿自行制作、修改)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4)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符合本章程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材料如原件遗失,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
4.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填报志愿
考生按照表1中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应选择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十、入学测试办法
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将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思想品德、身心素质、科技文化素养、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计算机基础技能等,满分300分。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0.3+学院自主招生测试成绩×0.7+照顾政策加分。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学院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
(三)照顾政策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5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十一、录取办法
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如出现某专业志愿填报生源不足或超额的情况,本着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尽最大限度录取的原则,在保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学院将在招生计划之间进行合理调剂,再依据学院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十二、时间安排
(一)3月19日(9:00)?4月15日(17:00),登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
(二)4月17日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三)4月19日8:30-17: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四)4月20日上午9:00-11:30,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组织考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
(五)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六)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五、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办公室:院学生处
咨询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
传真:0551-62233386
地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
网址:www.ahjgxy.com
十六、其他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可以调整专业。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盾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