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包括哪些专业 教育部公安专业目录
公安专业有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査、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等。
一、公安专业包括哪些专业
序 号 | 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修业年限 |
1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1K | 治安学 | 法学 | 四年 |
2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2K | 侦査学 | 法学 | 四年 |
3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3K | 边防管理 | 法学 | 四年 |
4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4TK | 禁毒学 | 法学 | 四年 |
5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5TK | 警犬技术 | 法学 | 四年 |
6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6TK | 经济犯罪侦査 | 法学 | 四年 |
7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7TK | 边防指挥 | 法学 | 四年 |
8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8TK | 消防指挥 | 法学 | 四年 |
9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09TK | 警卫学 | 法学 | 四年 |
10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0TK | 公安情报学 | 法学 | 四年 |
11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1TK | 犯罪学 | 法学 | 四年 |
12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2TK | 公安管理学 | 法学 | 四年 |
13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3TK | 涉外警务 | 法学 | 四年 |
14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4TK | 国内安全保卫 | 法学 | 四年 |
15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5TK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法学 | 四年 |
16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6TK | 技术侦查学 | 法学 | 四年 |
17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7TK | 海警执法 | 法学 | 四年 |
18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8TK | 公安政治工作 | 法学 | 四年 |
19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19TK | 移民管理 | 法学 | 四年 |
20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20TK | 出入境管理 | 法学 | 四年 |
21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21TK | 反恐警务 | 法学 | 四年 |
22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22TK | 消防政治工作 | 法学 | 四年 |
23 | 法学 | 公安学类 | 030623TK | 铁路警务 | 法学 | 四年 |
二、公安专业简介
公安专业(公安专业)一般指公安类专业
公安类专业包括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法学门类中的“公安学类”专业、工学门类中的“公安技术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所列“公安大类”专业及与之相关的目录外专业。
治安学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 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 卫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警察法学、公安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治安管理学总论、刑事侦查学、侦查讯问学、侦查措施、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法医学、刑事照相、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保卫学、警卫学、涉外警务、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擒敌技术、查缉战术、汽车驾驶技术等。
侦查学专业简介:
侦查学是法学门类下公安学的重要分支,它以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制度和侦查理论、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集科学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科学。
主干课程: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 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禁毒学专业简介:
禁毒学专业以学院侦查学、法学等优势专业为依托,构建了以缉毒侦查为主导,以毒品检验和戒毒预防为基础的具有公安禁毒特色的教育教学体系。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禁毒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缉毒侦查及其他禁毒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禁毒学导论、毒品学(含检验)、禁毒法学、禁毒情报、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含措施、预审)、毒品预防、国外禁毒概论(双语)、艾滋病与职业防护。
犯罪学专业简介:
犯罪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公安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犯罪学主要研究各种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减少犯罪的方法。学校通过理论学习、专业实践等途径,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犯罪学、侦查学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执法和管理技能,具有在公安保卫部门从事犯罪预防、犯罪分析与预测及罪犯矫治等业务工作和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