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4〕30号)精神,按照《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教〔2012〕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发挥体育考试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结合昆明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昆明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安(昆明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再国(昆明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穆仁早(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瑞林(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伟(昆明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员:田卫东(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欧阳梦捷(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晓月(昆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李鸿锦(昆明市教育局初教处副处长)
全市设主城区和郊县区考区。主城区考区体育科目考试各项工作由市、区统一组织实施;郊县区体育科目考试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
二、实施对象
我市所有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且经体检合格的初三学生(含往届生)。
三、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5月,主城区考区考试日程安排另文通知,各郊县区考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确定考试日程安排。全市个别学生补测时间:2015年5月10日下午14:00?17:00,地点:昆八中龙泉路校区。
四、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由必考项目、选考项目两部分组成。
1.必考项目一项: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三项,由考生在每类中选考一项。
第一类:①肺活量;②坐位体前屈。
第二类:①篮球(运球上篮);②排球(垫传球);③足球(往返带球蛇形绕杆)。
第三类:①100米跑;②立定跳远;③一分钟跳绳;④男生引体向上或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或实心球。
五、考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