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生学籍校负责,初中校校长是本校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初中校一律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
(二)办理报名手续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予办理。
(三)报名资格经其所在学籍校初审后由各区县中招办审查确认。凡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均须填写《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将对报考者的户籍情况进行核查,各区县中招办要按照要求准备报送相应信息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