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中考方案政策公布
中小学、幼儿园,直属教育机构:
为平稳推进我县招生考试工作,实现阳光招生,教育公平,根据省市教育文件精神,结合蒲江实际,现对我县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基本原则。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我县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以市招考公布为准。根据市上规定,蒲江县户籍学生方可报考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非蒲江县户籍学生限报我县公办普通高中调节生计划(享受统招生待遇)。
(二)具体计划。我县今年中考报名1610人,其中蒲江县户籍学生1270人,非蒲江县户籍学生340人,确定招生计划为:
蒲江中学统招生计划350人,调节生计划90人;
寿安中学统招生计划300人,调节生计划50人;
职业学校600(含AHK招生计划)人。
二、报名考试和评卷
全市统一报名考试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2017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4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时间
日期科目上午9:00-11:00下午
6月13日(星期二)语文物理(2:30-4:00)
化学(4:30-5:30)
6月14日(星期三)数学英语(2:30-4:30)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4月份举行,由县教仪站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30分,笔试部分占70分。
2017年实现全市中考统一网上评卷。设置统一的评卷点组织实施,评卷地点为实验中学,实现全市中考一体化评卷。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三、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四、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五、填报志愿
(一)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二)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填报升学志愿,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根据自己的实际和意愿自主选择填报就读学校,并和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含放弃填报志愿者)。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后果自负。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上交,不得更改。考生和家长应诚实守信,自觉履行自己的承诺,否则造成后果责任由考生和家长自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
第一批:蒲江中学指标到校生。
第二批:蒲江中学统招生、调节生。
第三批:寿安中学统招生、调节生。
职业学校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录取。
蒲江中学指标到校生按《蒲江县2017年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宏志生的录取根据县教育局和县民政局联合制定的工作意见实施。
按照成都市规定,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七、加(降)分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关于成都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7]4号)文件执行。
八、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各高中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九、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成立蒲江县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忠云
副组长:罗国宏汪志茹饶巍刘成赵俊萼
成员:李武刚向猛杨华黄明富陈红梅
郑循科赵敏秀夏雁程志刚邹伦海
各高、初中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县招考办,由李武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2.县教育局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并设立专项考核评估,对完成职、普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各招生学校和输送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圆满完成。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1.形成招生合力。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充分尊重学生对各学校招生的知情权,认真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好宣传工作,宣传要客观、真实,给学生及家长以完整、准确的指生指导。招生宣传必须以不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严禁诋毁其它学校和其它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严禁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2.维护招生纪律。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更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严禁参与有偿招生。对在学籍管理及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畅通信息渠道。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名注册时,要按县招办要求时限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并上报新生注册信息。
4.规范教育收费。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严格按规定政策和标准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三)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1.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绝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因个人利益、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县教育局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检查。
2.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限期整改等处罚。对在学籍管理及宣传、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和举报。
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组88551071;县招办88554986。
本意见具体由县招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1.蒲江县2017年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实施办法
2.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2017年中德(成都)AHK职教培训中心订单班自主招生办法
蒲江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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