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网站政策19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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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稳步推进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始终坚持以下指导思想:一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取消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加分,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制度、公示制度、监督制度,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二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初中学业水平涵盖国家课程规定的所有学科,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增加一部分考试科目。在个性化培养方面,实行艺体特长生招生制度,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和直升生制度,扩大高中学校特色班招生范围规模,增加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学校办学层次,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合教育试点。三是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实行完全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分数与等级并行录取方式,在思想品德、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三个学科实行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价,在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两个科目探索实行多次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重点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杜绝偏题和怪题。

    2.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是如何确定的?  ,全市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97600人,其中市内三区23000人。全市初中招生73200人,其中市内三区14000人。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5500人,其中市内三区毕业生约153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7400人,其中市内三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500人。    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和学区制建设。小学继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科学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落实好《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4.青岛实验初中和青岛三十七中怎样招生?  ,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继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岛三十七中继续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招生实行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报名、最后电脑派位录取的工作程序。    5.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班有什么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推进科学均衡分班。各学校要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进行优化,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均衡编班。严格控制择师行为,保障教育公平。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呈现?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86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比例分别为10%、20%、30%、35%、5%,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45分(过程管理30分,现场测试15分),学生过程管理达到18分以上(含18分)并且现场测试达到9分以上(含9分)方为合格。    7.提前考试和多次考试制度有哪些调整?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86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2013级已经提前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可以再次参加考试,取两次考试最高成绩。2013级已经提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合格等级的学生不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参加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制度,这两科有不合格等级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8.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科时  间  日目  期  上午  下午
  6月11日  (星期四)  语文  9:00-11:00  化学  2:00-3:30
  6月12日  (星期五)  数学  9:00-11:00  思想品德1:30-3:00  物理4:00-5:30
  6月13日  (星期六)  英语  9:00-10:40  历史  2:00-3:30
  6月14日  (星期日)  八年级生物  9:00-10:30  八年级地理  2:00-3:30
  6月15日  (星期一)  八年级信息技术
  6月16-17日  (星期二-星期三)  九年级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
    9.往届生等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规定?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所有科目考试。初二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学生,初三回我市户籍所在区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其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予以认可,不需要重考。    10.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是怎样安排的?  普通高中学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间集中安排在5月24日(星期日)一天。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5月24日(星期日)确实不能到现场确认的,5月25日(星期一)可以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补办确认手续。    11.普通高中学校怎样录取新生?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86号),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12.哪些学生高中录取可以加分?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3号),从开始,只保留国家设定的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包括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台湾籍子女、军人子女。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普通高中录取加分。    13.今年市教育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都有哪些调整?  青岛一中新增1个“交运创新班”,减少1个普通班;  青岛三中新增2个“信息化实验班”,减少2个普通班;  青岛六中增加1个“创意班”;  青岛九中增加1个“外语课改班”,减少1个普通班;  青岛十六中增加2个普通班;  青岛十七中新增2个“卓越工程师班”,减少2个普通班;  青岛十九中增加1个“科技班”,减少1个普通班;  青岛五十八中新增1个“大学先修课程班”,新增1个“北美国际课程班”,减少1个普通班;  青岛六十六中新增1个“中俄班”;  青大附中增加1个普通班、1个中德班;  青岛海山学校增加1个普通班;  青岛格兰德中学减少1个中日班,减少1个中英班,增加2个普通班;  青岛国开中学城阳分校增加1个普通班;  青岛银河学校首次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    14.如何保障各区市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  各区市教体局要认真组织好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各区市和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对于普通高中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2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5.如何保障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公平?  一是严格按照已经提前公布的评选方案评选推荐指标生和直升生。各学校评选方案要放在学校网站醒目处,方便家长随时上网查询。二是畅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家长代表参与评选过程,主动接受家长监督。    16.如何推进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招生?  各区市要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29号)要求,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17.如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各区市要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实施方案和各地普通高中学校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育人、创新人才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普职融通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学校要加强特色班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18.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有哪些规定?  普通高中填写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19.如何保障普通中小学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直升生招生办法和录取名单及有关实证材料,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录取办法及名单,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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