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教育局黄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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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具有全局性作用,导向性功能。规范程序,促进公平,对接高考,提高质量,优化服务,阳光招生,多元录取,合理分流,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现就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一)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限、成绩呈现方式
1.中考考试科目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确定。考试科目、分值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20分,理综总分为16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文综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40分(按50%的比例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6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按A(优秀)、B(合格)、C(不合格)等级呈现,考核的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语文、数学、外语、文综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理综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3.中考成绩呈现方式:城区、大冶、阳新三地中考总分前200名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呈现为“A”,其他按分数呈现。
4.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在中考文化课考试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整地理、生物学科考试
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黄教基[2014]12号)精神,,从2013级学生开始,地理、生物考试时间节点由初三学年末调整到初二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实行合卷,卷面总分为40分(各20分),考试时限为60分钟,成绩计入下一年中考总成绩。
(三)完善中考命题工作
中考命题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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