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招生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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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主要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初选在4月份进行,空军招飞机构依据报名情况,在报名学生相对集中的地市设立初选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就近参加。定选在5月份进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通过初选的学生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政治考核由空军招飞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三)审批录取。(7月12日?7月15日)
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对象择优录取。已被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四)签订协议。
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会同空军招飞机构与学生和监护人共同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五、日常教学与管理
(一)课程安排。课程安排与河南省实验中学普通班一致,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学科学习内容,达到普通高中学生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
(二)管理模式。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师资配备。河南省实验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四)双向交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普通班学习。对符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学生,可择优选拔进入航空实验班学习,并签订培养协议。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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