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记者从4月7日召开的2017年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上获悉,2017年兰州市中考招生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
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