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音乐学校初中招生简章(二)
报名表上)
(四)考试地点
初中招生考试地点:五通校区
考试现场提供钢琴、竖琴、扬琴、古筝、打击乐器,其它乐器需自备。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
(1)专业素质测试
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综合素质测试
4月26日上午8:00?11:30
2.考试内容和要求
(1)音乐素质和演奏、演唱水平测试
初中音乐特色专业班、音乐素质和专业测试内容参见附录二。考试需脱谱演奏、演唱。
(2)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本学段基本素质。
六、录取
根据音乐专业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材料政审,择优录取。新生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
七、说明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厦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教材,完成义务教育文化基础教育。
(三)考生报考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根据厦教服〔2004〕185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五)外地市的学生可申请住宿。
(六)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