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考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完善统招、定向、保送、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以"保送生"、"特长生"等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全市2017届初中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今年,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等四所学校继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高一年新生,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自主招生计划各76名,泉州一中东海校区自主招生计划50名,自主招生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8日。
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应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按自主招生方案严格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于
2017年6月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经我局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若上述四所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其剩余的名额调回,纳入市区作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指标。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