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考中招问答之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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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政策篇十三、今年我市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答:我市高中阶段二大类八个批次学校的录取将于7月中下旬开始,全市集中组织。具体时间为: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含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及特长生、国际班、备战十三运特招生等)录取时间为7月18日-20日,普通高中四个批次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21日-25日,五年高职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27日-28日,市属中专和职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29日-30日,其它中专录取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十四、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步骤是怎样的?答:普通高中录取分省级示范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进行。除民办普通高中实行一次性投档录取外,其他普通高中分非择校生和择校生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宣城二中国际班以及备战十三运特招生等,其次录取分解到校指标,再次录取非择校生统招指标和分解到校未完成的剩余指标,最后录取择校生。十五、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是什么?答:首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普高录取的重要依据。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其次,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原始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次,考生原始总分出现并列要进行取舍时,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再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再相同,则按照考生的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十六、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分解指标如何录取?答:继续坚持将省示范高中(不含水阳中学)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各校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其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录取考生条件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学习三年,考生是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实际就读时间满三年。考生须填报非择校生志愿,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具体的录取办法是,首先,依据各招生学校非择校生招生指标总数,结合考生志愿,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一条录取参照线,在此参照线下降30分,即为该招生学校分解指标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其次,在此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各初中学校分解到校的指标数,按照考生志愿和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各初中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剩余指标一律收回,纳入到招生学校的非择校生统招指标中。十七、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补录取”是怎样安排的?答: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安排两次补录取,分别为“计划缺额补录”(即第一次补录)和“新生缺额补录”(即第二次补录)。“计划缺额”是指在正式录取中未能完成任务的部分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缺额部分;“新生缺额”是指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学后新生未报到所形成的缺额部分。另外,根据省统一规定,9月底之前,五年制高职、初中专学校可以进行补录取,凡没有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都可以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补报。职业高中根据“五个放开原则”,可以随时到学校或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录取手续。十八、落榜考生如何参加普高“第一次补录”(计划缺额补录)?答:凡因个人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补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志愿,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集中办理补录取手续。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均不得再录取上述考生。“第一次补录”具体步骤如下:1、8月1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2、8月2日,公布缺额计划。市考试院通过县市招生办、初中学校,公布落榜考生(包括志愿过高和未填志愿的)名单和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及其缺额。“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网”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及其缺额。3、8月3日-6日,考生填报志愿。落榜考生到原毕业的初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登记表(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县市招办和学校统一登记,在5日晚5点之前送交市考试院,超过时间视作放弃。4、8月7日-8日,组织录取。市考试院集中组织全市普通高中“计划缺额补录”(第一次补录)。注意,参加“计划缺额补录”的考生,必须在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而不是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凡是在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的,一律无效,不作为补录的依据。凡普通高中擅自为落榜或未达线考生办理补填志愿登记手续,造成考生落榜(即形成所谓死档)的,由该校自行负责。今年,宣城中学若出现缺额计划,其补录控制线为该校非择校生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十九、落榜考生如何参加普高“第二次补录”(新生缺额补录)?答:普通高中学校开学后部分新生未报到所形成的缺额可以进行补录,即“新生缺额补录”(第二次补录)。录取对象仍然是因个人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且达到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二次补录”具体步骤如下:1、9月15日,公布缺额计划。高中学校在开学两周后,统计本校未报到新生人数与名单,并及时上报市考试院;其新生缺额数由市考试院“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高中学校同时向社会公布。2、9月15-20日,考生填报志愿。落榜考生直接到高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登记表(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高中学校统一办理考生志愿登记手续,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3、9月20日前,组织录取。补录学校在9月20日晚5点之前,直接将补录材料送交市考试院办理补录手续,超过时间视作放弃。9月20日“新生缺额”(第二次补录)完成之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一律不再办理任何普通高中补录取申请。二十、哪些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答:宣城中学、宣城二中国际班、宣城三中艺术特长班、津河中学空乘班、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范围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只能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二十一、民办普通高中有哪些录取政策?答: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和获得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二十二、市教体局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有哪些举措?答:今年,市教体局继续严格执行“两个统一”,即招生计划数与录取人数相统一,录取人数与入籍人数相统一;“两个坚持”,即坚持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下降,坚持各校招生计划不突破;“两个反对”,即反对各招生学校自行公布志愿指导线或其他承诺,反对考生填报“死档”;“两个严禁”,即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代填志愿,严禁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招生期间,市、县(市区)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生举报投诉。市教体局举报电话3033010。二十三、今年我市在规范高中招生宣传上有哪些规定?答:一是规范招生宣传材料制作发放。各校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二是规范宣传内容。各校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严禁通过诋毁他校来抬高自己,损坏全市的教育形象。三是各校招生宣传必须由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严禁招生学校私自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干扰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四是及时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宣城市中考指南》免费分发到考生手中,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二十四、考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今年招生录取信息?答: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公开、违规处理结果公开。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市教体局授权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的权威机构。考试院将负责编印《中考指南》,主要登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以及招生简章,发布我市中考成绩、查卷、志愿填报方法,和各类学校招生政策方法、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举措等;“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信息网”等也将在第一时间公布录取信息等,考生可以根据我市录取时间安排,通过上述网站随时了解录取进程,以及自己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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