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考录取分数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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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示范园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一)录取的基本条件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二)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总值(将各维度评价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四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1.省统考各科目成绩

,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成绩仍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绩为A等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等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等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等级。

2.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考试成绩

体育考试满分5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除公民道德素养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其他维度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等。

(五)考生志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前,考生可通过马鞍山市中考中招网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及在本考区、本校的排名情况。

(六)计划类别与收费

在市区省示范高中扩招与统招并轨的基础上,再将市区市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扩招与统招并轨。并轨后的收费按照省里核定的高中统招收费标准执行。

,市区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也不再区分统招和扩招,其收费仍执行市里核定的标准。

,各县公办高中招生计划仍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83:17)分为统招和扩招两类,并按照省里核定的相应标准收费。

为推进普职融通、适应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应用型本科对口升学形势要求,,我市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中心等)将招收“对口”升学班和“3+4”本科直升班,在普通高中批次之后增加一个批次进行录取。凡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线下20分以内的应历届考生,均可填报该批次志愿。被录取的学生将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免收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便于理解和操作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的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情况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视觉艺术班,市外国语学校空乘班、英语课程选修班,丹阳中学市区招收体育与艺术特色班等特色班类计划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松源培正学校市内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报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志愿填报。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面向三县的计划)、视觉艺术班,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自主招生、松源培正学校(面向三县的计划)外,其他缺额计划将并入相应的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省示范高中平行志愿,并分初中学校在分配到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含提前批次特长生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省示范高中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4.第三批次。市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对口”升学班、“3+4”本科直升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二)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2011〕65号)等文件精神,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53%+(2010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2010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45%〕

另外2%是安排给民办初中的促进指标,将依据各民办初中毕业生占整个民办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市二中国际班的招生计划,将参照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13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计划数。市二中招生总计划936人,扣除体育和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红星中学招生总计划936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安工大附中招生总计划728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市二十二中招生总计划728人,扣除面向市区招生的宏志生和体育科技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报名点)。指标分配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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