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届毕业生直招士官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
一、直招士官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司令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自治区民政厅通知(司动[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将直招士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收专业:
度我区招收士官专业为计算机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化工技术类(有机化工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机电类(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油气储运等。
2、招收的对象及条件:
招收的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未满24周岁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咨询电话:0992-3874146)。
二、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安排
根据总部通知精神,给合新疆实际,今年我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协调与调查摸底阶段(时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确定预征对象和实施动态管理阶段(时间:6月10日至10月30日)
7月10前确定预征对象由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奖预征对象有关情况函告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并落实定期与预征对象联系制度。
(三)批准入伍阶段段(时间:11月1日至12月10日)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要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团农业师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关优惠政策问题
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附:体检基本条件:
视力:右眼:4.8以上;左眼:4.6以上。
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无纹身、无扎眼、无疤痕、无扁平足等,其他标条件以医学体检为准。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