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征兵政策解读:条件标准较往年有所放宽
青年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征集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既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为方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了解征兵政策,本网就征兵热点问题咨询了自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解读之一:今年征兵主要政策规定今年新兵征集政策较往年有何变化?市征兵办: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年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都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变化,标准较往年有所放宽。(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男女学生也可以征集。(二)时间安排今年从4月10日至8月5日网上报名, 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四)政治要求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五)基本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得超过600度。(六)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解读之二、全程实施网上报名应征自贡网:今年具体报名方式是怎样的?市征兵办:今年全国征兵网开通,兵役机关全程实施网上征兵,适龄青年需到网上注册登记并报名应征(网址:http://www.gfbzb.gov.cn)。具体程序如下:(一)登记报名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可在8月5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业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三)预征管理基层(乡镇、街道)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县级征兵办登录征兵网下载打印登记报名人员花名册,下发至基层武装部,根据推荐情况在网上确定预征对象。(四)体检和政治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组织预征对象进行体检。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治考核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对体检合格青年进行政治考核。(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张榜公示。(六)受理咨询举报公民可网上向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咨询或举报应征情况。收到咨询或举报的兵役机关,应按照规定对反映问题予以答复或查处,并网上反馈处理情况。解读之三、女兵征集流程自贡网:应征女兵有何要求?市征兵办:今年我市女兵征集采取省征兵办全程指导、市征兵办具体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宣传发动及网上报名(8月5日前)各级征兵办发布女兵征集公告,明确征集的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条件标准和程序方法,广泛开展女兵征集宣传发动,组织应征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国征办将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二)初审初检(8月6日至8月15日)8月6日起,组织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市征兵办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并提前5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初选预征对象参加审检。初检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征资格,并在网上同步确认送检对象(合格人数较多的,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送检对象)。(三)体格检查(8月15日至25日)市征兵办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对送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四)综合素质考评(8月15日至25日)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抽调市征兵办公室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五)政治考核(8月25日至8月31日)市征兵办组织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政治考核。各区(县)征兵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六)审定新兵(9月5日前)市征兵办按照省征兵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各区(县)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审核盖章。(七)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9月25日前)对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市、县征兵办营院外醒目处分阶段张榜公示。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本市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新兵交接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