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招收士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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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精神,本市今年将为部队招收部分士官。

一、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

二、招收专业:计算机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类(通信技术、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自动化类(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技术、图文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类(汽车运用与维修)、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民航运输类(航空电子电气技术)、机械类(机械制造设计及自动化)、表演艺术类(舞蹈表演)、武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三、招收条件:(1)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2)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3)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女性仅限舞蹈表演专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四、报名方式:4月10日至5月31日,市政府征兵办门户网站开设直招士官报名窗口,凡符合招收条件的对象可登陆“上海征兵”网站(zbb.sh.gov.cn)下载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shzbb@stn.sh.cn)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与此同时,符合招收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读学校武装部(承办部门)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征兵办报名。

五、审批程序应招对象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由区(县)政府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8月1日。

六、相关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年限退出现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和区(县)政府征兵办地址、联系电话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954952、62757143。

附件下载:《上海市直招士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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