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征兵宣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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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男青年:以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抓好大学生征集。

女青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男青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女青年:12月31日前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

2.政治条件

按照发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

按照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对象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征集程序

1.男兵征集程序

(1)7月31日前,适龄青年到全国征兵网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并在应征地镇、街道武装部现场登记,各乡镇必须在7月20日至7月25日前完成初检。

(2)8月1日至6日,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征兵体检;7日至30日,组织政审、走访和定兵。

(3)9月5日开始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

2.女兵征集程序

6月5日起至7月2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网址同上)。具体征集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可在该网页上查阅、打印。

今年主要征集政策调整.

1.征集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名资格、网上录入体检、政治考核结果、网上公示预定兵名单。

2.征集对象

已经被大学录取,尚未入学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3.优抚政策

在于都县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士兵津贴、退役金、大学生学费补偿标准与全国标准相同,具体情况请查询全国征兵网。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1.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或士官、烈士子女退出现役后,由县安排工作,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2.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除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按照服役年限计算,每年4500元),由县政府发给其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按照服役年限计算,每年4500元)。

3.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培训或职业教育,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伙食补助(最多5个月),技能培训时间为3至5个月。

于都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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