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今年兵员征集的身体条件,总体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重、文身瘢痕、耳眼等体检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男性体重上限由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直接调整为25%;下限由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直接调整为15%。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文身瘢痕直径,由不超过2厘米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调整为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不影响军容的合格,修改为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