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征兵办主任易红平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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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征兵时间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记者就征兵工作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县征兵办公室主任易红平。易红平回答了提问。  

记者:今年征兵工作有哪些新变化?请您谈谈今年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

易红平: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为使征兵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今年征兵工作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所有适龄青年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实现应征。我县今年征兵工作从7月上旬展开,9月底结束,分为“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五个步骤实施:第一步,6月30日前,组织召开会议,计划安排工作,调整人员机构,搞好兵役登记。各镇在7月4日前开完征兵工作会议。第二步,7月份,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并搞好体检、政治考核业务培训,抓好体检站设置,各镇组织应征青年报名、初检、初审。第三步,8月1日至15日,组织应征青年体检,体检时间从8月1日开始。第四步,8月16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走访和定兵。第五步,9月5日至30日,组织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工作总结。

记者:今年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易红平: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 

记者: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易红平:征集的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的学生(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证件,到入伍地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校、征兵办各一份)、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镇武装部登记(户籍不在本地,本人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可在本地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

记者:国家、军队和湖北省在征兵优惠政策和优抚安置政策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易红平:国家、军队和湖北省在征兵优惠政策和优抚安置政策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中以下学历青年参军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高中以下青年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补偿,农村户口最高可达5.19万元,城镇户口最高达4.76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农村户口高达9.33万元,城镇户口高达8.07万元。 

2.义务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限额免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二)大学生参加可享受的特别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除可享受普通青年参军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优厚待遇。 

1.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城镇户口本科生最高可达8.81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2.1万元),农村户口本科生最高可达9.66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3.8万元),城镇户口专科生最高可达7.39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0.68万元),农村户口专科生最高可达8.03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12.17万元)。

2.在湖北省入伍的所有大学生(包括毕业生、在校生、新生)都增发义务兵优待金,即在当地城镇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 

3.在我省入伍的大学生,由入伍地发放优待金。  

4.我省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官选拔招录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其中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20%),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招录。 

5.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以及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6.毕业3年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办理了工商登记,吸纳就业3人以上的,经过一定程序认定后,政府提供2-20万元的无偿扶持资金。  

7.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政府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政府提供每人10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给予贴息扶持。  

8.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的比例录取。 

9.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10.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2)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3)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记者:征兵工作的核心是兵员质量问题,请问我县征兵工作在提高兵员质量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易红平:为了保证兵员质量,我们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体格检查。进一步规范体检程序、体检秩序和体检站设置,严格按新标准组织实施。实行封闭式“一条龙”体检,落实“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体检责任制。严格按比例组织好抽查和复查,坚决防止把“边缘兵”和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或有心理问题的青年征入部队。二是严格政治考核。严格落实三级考核、交叉考核和跨区联合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异地就读学生、人户分离、长期在外流动对象的政治考核,突出抓好是否参与黄、赌、毒、黑、偷、抢和各种非法组织等情况的审查。对高校在校生政治考核办法严格按新办法执行。三是严格文化审查。高中(含中专、技校)毕业证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高等学校在校生由院校出具证明;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一归口组织网上审核。凡发现是假文凭、假学历、假证明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四是严格入伍审批。坚持集体定兵原则,对预定新兵实行兵役机关和乡镇及地方公安、卫生部门联合走访调查,了解掌握其病史情况及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情况。坚持择优定兵原则,全面衡量,好中选优,优先把高中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党团员、学生干部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征入部队;坚持预定新兵公示制度,县、镇、村三级张榜公布或在媒体上公示预定新兵名单,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 

记者:廉洁征兵历来是征兵工作的重点,为了防止征兵中违纪问题发生,县征兵办将采取哪些措施? 

易红平:主要是坚持“三个从严”:一是从严抓教育。组织征接兵人员学、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总部下发的《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国防部规定的“八不准”、省规定的“十不准”,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基层工作“三不准”以及纪检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切实增强政策法规和组织纪律观念。二是从严抓监督。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新闻等单位组成的征兵纪检工作小组,全过程参加征兵工作,专司“纠风”之责。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热点地区、关键环节、敏感对象的跟踪督察,及时查纠问题苗头,预防各种不正之风。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实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县征兵举报电话是:0724-6032800、6032808。三是从严抓查处。征兵期间,兵役机关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伪造学历、出具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擅自篡改初审、初检、体检、政治考核等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针对“兵托”活动猖獗的问题,军地将组成专门力量,实施严厉打击,净化征兵环境,坚决维护征兵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征兵是加强国防建设,保卫*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社会各界应积极协助、大力支持、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征兵工作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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