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学生参军可享八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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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贵州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会议召开,明确除国家优惠政策外,贵州省大学生参军入伍还可享受8项优惠政策。

为提高兵员质量,在今年夏秋的征兵工作中,贵州省为大学生参军开辟“绿色通道”,并出台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大学生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

为方便大学生报名应征,贵州省还赋予试点高校武装机构征兵任务,探索定点培养定向征集、流动报名随机征集、需求牵引精确征集等项目。

截至6月20日,全省已有2269名大学生在网上预征平台报名参军,其中贵阳市报名应征者最多,达到1306人。

八项优惠政策一览

一、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可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本科翌年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的,应免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视为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校大学生服役,学校应保留学籍到退役后2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原是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视为合格或者直接给予学分,并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二、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教师特岗、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在服役期间获得师级以上表彰或立功受奖的,在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录岗位时,根据获奖情况分别予以加分鼓励。在中央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和培养方向,每年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笔试成绩加10分。每年组织的基层专武干部招录,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不低于15%的岗位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招聘时,优先考虑退役士兵特别是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对在外就学的大学生返乡应征的,应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返乡应征未被录取人员回原单位的,差旅、生活补助照此标准执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审,视为正常出勤。

四、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每年发给不低于4500元的优待金;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五、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按照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大学生参军入伍后,其家庭在符合相关条件政策的情况下,优先被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列入“3个15万”和“万户小老板工程”重点扶持对象。

八、大学生入伍退出现役1年内进行1次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不得低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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