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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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参动【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招收士官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软件技术、网络软件开发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卫星数字技术、通信线路)、摄影摄像技术等。

二、 招生条件

招收对象为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三、 时间安排

7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等工作;入伍时间从8月1日起算,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时间为12月1日。

四、 组织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报道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登记。4月30日前,市征兵办将在《闽东日报》和《宁德晚报》等媒体发布招收士官公告,明确报名具体事项。5月10日前,市、县两级征兵办同步开设士官招收报名登记站,认真查验报名对象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6月5日前,将直招士官报名人员花名册上报市征兵办。

(二)体格检查。6月15日前,由市征兵办严格按照征兵体检标准和程序步骤,组织报名预招对象进行封闭式体检,并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上报省征兵办审核。

(三)专业审定6月20日前,市征兵办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四)政治审查。 6月25日前,市征兵办将体检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到所在县(市、区)征兵办,由县(市、区)征兵办组织政审。7月1日前,各县(市、区)征兵办将《政治审查表》上报市征兵办。

(五)审批定兵。 7月10日前,根据预招对象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情况,择优确定招收对象,报省征兵办复审,并与招收对象签约《招收士官协议书》。

(六)批准入伍。7月20日前,市征兵办将确定入伍的招收对象名单通知其户口所在县级征兵办,由各县(市、区)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整理好招收对象档案材料(包括:《批准书》、《政治审查表》、《体格检查表》、《学历专业审定表》、《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学生档案材料)。

(七)组织交接。 7月23日前,市征兵办将新招士官名单和整理好的档案材料上交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负责与招收部队统一进行档案材料交接。8月2日至10日,由市征兵办按照省征兵办通知要求,组织新招士官报到。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并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宁德师范学院武装部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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