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尘埃落定》与《喧哗与骚动》中的疯子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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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是傻子,《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是白痴,这两个带有先天缺陷的人物,在小说中却能占据着不可或缺的特殊地位,他们既是一位复杂的小说形象,又是一种创新的叙述方式,他们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现代小说艺术的一面新旗帜。

关键词:“疯子” 先知 叙述结构

阿来的《尘埃落定》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叙述,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有一个33岁但智力始终停留在3岁、不能说话的白痴??班吉的回忆路线,可以说这两个异样的人物正是传统“疯子”式人物的一种延续和发展。傻子和白痴,在两部不同的作品中有着相类似的功能和地位,在艺术效果以及叙事手法方面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他人的镜子:人性道德的参照物

班吉身处一个失去了爱的家庭和世界中,但这个白痴需要关怀,渴望理解和爱。由于思维上的障碍及不能开口说话,所以身边的人在他面前不需要任何掩饰。于是,班吉能充当一面曝光康普生家庭中所有人的本象的镜子。

虽然班吉的回忆是多层次的闪回,并且叙述极其混乱,但是有一个很明显的中心线索就是他同凯蒂之间的关系。这个白痴的叙述事件在时间上大约可分为童年时代、10岁以后以及现在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的主要事件都是以凯蒂为中心。童年时代,凯蒂十分令人喜爱。她漂亮、热情、富有同情心,对弱者充满理解、关怀和无私的爱,可以说是美好人性的体现。在班吉缺失母爱的童年里,凯蒂代替了康普生夫人充当了母亲的角色。可以说凯蒂在这个白痴身上倾注着一切的关爱,这对于班吉来说,就是幼年时代所渴望的母爱。班吉是个白痴,他身上没有任何世俗的利欲,是最基本的人性的体现。又因为他只能索取,没有能力给予,所以对他的爱必定是无私的和真诚的。凯蒂一直就喜欢他、照顾他,证明了她拥有纯真的心灵,向往美好的人性。但是凯蒂失贞损坏了康普生家族的荣誉和南方的清教贞节观。纵观康普生家庭的所有成员,似乎只有班吉一个人在竭力挽救凯蒂??只有一个白痴去阻止堕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凯蒂的堕落是不可避免的。作者借助班吉这个参照物,透过凯蒂的悲剧升华了主题,表现出美国旧南方大家族的没落和解体、以及传统价值观沦丧的必然趋势。

《喧哗与骚动》利用白痴为镜子,映现康普生家庭成员的各种本象。而《尘埃落定》中的参照物是傻子,这个傻子与班吉是有区别的。班吉在叙述故事的时候,始终是以一个弱智的“逻辑”思维展开,而麦其家的这位二少爷则处在白痴与神仙的自由转变之间,他身上所体现的参照作用主要在于,界定周围人物中谁是聪明的。

“我”是一个傻子,13岁的时候还处于童蒙状态,每天醒来总要问问身边的人自己在哪里,自己是谁。但“我”又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有时候“我”身上会闪现神仙的光芒。总是在事情到了焦灼状态,没人能给出准确判断的时候,“我”便成了救世主。

在傻子眼中,哥哥是聪明的。从一出生就决定了二人之间的距离。麦其土司只有两个儿子??哥哥和“我”。哥哥骁勇善战,打仗总是冲在最前头,并且有权力欲望。而“我”,只是个傻子,是众人公认的傻子。所以,将来的土司继承人无疑是哥哥。但是哥哥并不是真的聪明。在珍贵的罂粟种子被其他土司得到并纷纷下种的时候,麦其土司就为自己的土地应该种罂粟还是粮食犹豫不决。此时,哥哥这位未来继承人坚持种罂粟,因为去年的罂粟让麦其家发了大财,所以认定罂粟是好的。这种判断显然是没有认清当前形势,是一种盲目无脑的表现。当然,父亲并不认同。最终还是听从了“我”的意见:种粮食。事实证明傻子获得了胜利,哥哥是错误的。正如书记官翁波意西所认识到的,“我”不是傻子,即便是,也是一个最聪明的傻子。

两部作品,分别以一个白痴和一个傻子作为镜子,向读者清楚地照映了周围各种人物的本象,使得文本具有一种特殊的可信度。

二.伟大的先知:神秘诡异的感受能力

既然是异常人物,必定有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在失去正常人的理智、思维之后,这些“疯子”却被作者赋予某种神秘的力量:他们能感受常人所无法感受的东西,能预知未来,能在最混乱的时刻指明正确的方向等。傻子和班吉便是如此。

上文已经说过,《尘埃落定》中的“我”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而是一个处在傻子与神仙之间来回转变的人物。之所以别人有时会觉得“我”是神仙,是因为有时“我”的行为诡异莫测,却又被证明是极其明智之举,这是像哥哥这样的聪明人所不能及的。这时候的土司二少爷更像是神灵附体,具有非凡的感受能力。哥哥将仓库造成堡垒,而“我”却拆掉堡垒,对外开放;哥哥在南方只会打仗抢地盘,而“我”却在边境做贸易。麦其家的仇人来报仇,多次与“我”相遇,每次“我”都是冷静异常,一点都不慌乱,甚至最后面对那捅向自己的一刀,也是毫无反抗的漠然接受,因为“我”能预知许多事,能看见自己以及土司制度命运的末日。这种突如其来的预知能力是超自然的,只有神仙才能有这样的能力。作者将超前意识加在傻子身上,因为傻,所以没有理由,也不需要向他人解释自己的判断何来。在种种惊世骇俗的语言得到证实之后,人们便不再单纯地将“我”理解为傻子了。

如果以班吉的智力来看生活,那么肯定是无法辨明许多现象以及理解他人行为的。但是福克纳却赋予了他某种神秘的本能。这个白痴能闻到雨的气味、生病的味道、死人的气味,尤其是对凯蒂身上“树的香味”极其敏感。在凯蒂充分关心爱护他的时候,班吉能从她身上闻到“树的香味”。而每次凯蒂出现堕落的迹象时,班吉便闻不到这种香味。班吉智力低下无法认知生活,但是凭借超自然的感官能力,凭借敏锐的受能力,就能区别出颜色、味道??令人愉快的或是令人作呕的。或许,阿来借用了班吉这样的感官能力,并赋予傻子以同样的感受能力。此外,班吉的回忆在文本中也隐显了未来。班吉记忆中最早的事,就是外祖母的逝世。那天孩子们被禁止呆在家里,出于好奇,他们都想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凯蒂一个人敢爬到树上偷看,结果她的兄弟们从下面看到了她弄脏了的内裤。这个意向,具有双重象征意义:失?和死亡。也就是说,这些孩子在无意中看到了他们家庭的未来命运和生活真谛。白痴般的人物,却能预知未来,这样的能力,似乎只有上帝才会有。从超能力以及非凡的感受能力方面来看,傻子与白痴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共性的。

三.叙述的身份:叙事艺术的创造与超越

除了上面的形象意义之外,福克纳和阿来所创作的“疯子”在文本结构、叙事方法方面,也是有着妙用的。

《喧哗与骚动》采用的是意识流艺术手法,主要由康普生家庭里的兄妹们的叙述拼凑而成,班吉的叙述就是其中一部分。因为班吉是个白痴,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只有现在,没有过去和将来。因此班吉的叙述,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呈现出来的都是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片段,不同层次的各种回忆也是被扯碎后拼凑在一起的。这给读者的阅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使人如坠迷宫。经过评论家的不断努力,班吉思想跳跃的线索基本搞清楚了:时间从1898年班吉3岁到1928年4月7日的30年里,共有16个叙述层次和99个片段。借助意识流的手法,再以一个白痴为叙事视角,这就使得多层次的闪回并导致混乱的效果成为可能,虽然增添了阅读的困难,但是却凸显了小说自身结构的艺术特征,这也是作者对意识流手法的一个极富创造性的运用。

相比《喧哗与骚动》,阿来塑造的傻子在文本叙述功能方面也有着特殊的用途。《尘埃落定》从表面上看,是以“我”为第一人称展开叙述,但是“我”却不是一个单纯的叙述视角。“我”既是叙述者,又是故事的主人公,因此“我”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故事中的“我”和被讲述的“我”。故事中的“我”是傻子,是一个有限制的第一人称视角,是故事的直接参与者,见证和经历了全部过程、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的叙述者;被讲述的“我”这个视角跳出了第一人称叙述的限制,从而带有第三人称性质的全知全能特征,俯瞰整个故事的全部并加以组织,有逻辑地讲述全过程。在第一人称视角下,由于个人身份的限定和活动范围的束缚,只能叙述主体的生活片断,而且主人公是个傻子,所以叙述上没有一个合乎逻辑的、完整的叙述故事情节结构。小说是顺着“我”的经历向前发展的,同时也是一个第三人称视角的回忆。在文学发展到了二十世纪,第三人称视角下事件的可信度是受到怀疑的。但是阿来将这种视角巧妙地依附在傻子身上,时隐时现,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又是情节的组织者,使得故事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得到完美地结合,实现了小说人物和叙事方式的双重超越。

文学发展到现代,一本正经的传统形象已经不能满足读者越来越高的审美要求了。无论是阿来还是福克纳,这些走在文学发展前端的作家,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别具一格的创造力,借助“疯子”式人物来宣化、升华作品主题,这些异样的人物,不仅自身形象特征复杂多样,而且在作品的叙述发展到绝境、难以自圆其说的时候,这类神秘人物便发挥出神秘的力量,帮助小说发展,将文本引入一种新的境界。傻子和白痴都是作家的一次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为现代文学的发展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

参考文献

1.阿来 著 尘埃落定[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3

2.(美)威廉?福克纳 著 李文俊 译 喧哗与骚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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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素英.傻子视角:上帝的第三只眼??析<?埃落定>的叙事视角[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1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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