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分公司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分公司严格认真执行“三关一监督”(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安全监督),完善基础工作,健全各种台账、档案、记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经营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要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例会。
3.货物运输经营者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例检、例查、二级维护和年审。
4.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按照要求配备必要 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盒消防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悬挂、设立警示标志。
5.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自查和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整改,必须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否则运管机构将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资质。
6.货物运输经营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装载货物。
7.货物运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失效、伪造、变造、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8.此责任书一式三份,运管机构、分公司和经营者各存一份。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