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安全知识培训通知
医院安全知识培训通知一
各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根据县卫生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医疗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6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在县卫生进修学校阶梯教室报到,9:00正式开始,时间一天。
二、出席对象:各驻镇卫生所所长、负责医政工作人员;改制医院院长、业务院长;各门诊部负责人。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举办巡回讲座,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培训费:150元/人(含资料费、午餐费)。
2.各改制医院院长参加培训时请携带10份病历,病历号为2013006-20130015;各公立医院请于6月25日前将上述10份病历送至局医政科。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落实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xxx县医学会
20xx年6月17日
医院安全知识培训通知二
各卫生计生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医疗纠纷案件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医疗安全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医疗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活动,在全市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医疗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提高医疗纠纷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努力减少医疗安全事件。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
三、活动时间
从20xx年8月17日开始,到20xx年11月17日结束。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采取集中教育、分散培训和自学相结合方式,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典型案例讲评,业务知识培训、医疗鉴定座谈和业务测试等形式对全市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下:
(一)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执业意识
采取市局集中教育、单位分散培训和自学三种形式,对全市医疗管理和医务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培训重点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教育培训,强化医疗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
(二)举办医疗核心制度宣贯会,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面向医疗机构业务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等,举办医疗核心制度宣贯会。重点包括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死亡病例)、查对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手术分级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病情告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通过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让患者得到更好的救治,使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尽量减少、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的目的。
(三)开展典型案例讲评,提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
主要是对全市医疗纠纷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患者死亡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可采取委托台州市医学会或市重大医疗纠纷咨询委员会等形式,通过查阅病历资料,询问经治医生,客观准确查找漏洞,分析原因,进行集中讲评和通报。通过以案说案,达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四)开展医疗安全交流,提高医疗纠纷处置能力
通过采取医疗安全防范和处置技能工作例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交流分享先进的管理经验、医患沟通方法和纠纷处置技巧,对医疗纠纷处置流程进行梳理,不断提高沟通和处置能力,防止事态扩大或恶性伤医事件的发生。
(五)举办“三基”培训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面向基层医务人员,组建市级医疗专家库,充分发挥市科协医学科普讲师团作用,针对不同岗位,分批举办“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三基培训班。培训重点包括发热、腹痛、呕吐等常见症状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以及过敏性休克、输液反应、心肺骤停等急救技能的培训等。同时,对乡村医生、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测试,测试成绩和村卫生室输液技术准入资格评定挂钩。
(六)召开医疗鉴定座谈会,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通过召集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医疗机构代表座谈会,就当前鉴定现状进行分析,探讨进一步健全医疗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程序更加透明,鉴定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七)建立医患纠纷责任追究制,探索长效惩处机制
针对我市医疗纠纷医学鉴定率低,责任追究难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行有关处理的意见》(浙卫发〔2008〕2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温岭市医患纠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组织学习宣传。通过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吸取教训,提高自我约束力,保障患者和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17日-25日)
市局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安全医疗教育培训专项活动计划,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活动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26日-10月20日)
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市局规定的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21日-11月17日)医疗卫生单位对培训教育活动进行自查和评估,撰写
活动小结。市局组织召开活动总结会,交流分享工作成效,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长效惩处机制,防范医疗安全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实质所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是根本、医疗安全是医疗生命线和医疗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和意识,把这次医疗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活动作为减少医疗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医疗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活动的领导,市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教科、医政医管科、监督与疾病控制科、基层卫生科、妇幼与家庭发展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让全体医务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培训,让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医疗管理制度规章的要求,把医疗安全防范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每个环节,努力减少医疗纠纷。要根据各单位实际,采取各种形式,解决工学矛盾,确保活动全覆盖。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的步骤,认真落实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保证活动质量,有序推动活动进展,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以学促管,整改提高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边学边查、以学促改、以学促管。要利用这次活动对涉及医疗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定期开展医疗纠纷分析会,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重点加强骨科、妇产科、外科、儿科等医疗事故多发科室管理,狠抓基础质量,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医疗核心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技术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不断持续改进。
安全医疗教育培训专项活动计划和活动小结分别于8月25日、11月2日前上报市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陈小根,邮箱:xiaogn2003@163.com,电话:86215984
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