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表彰通知模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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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表彰通知模板1】

各党总支、党支部、团委: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展示宣传学院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16〕34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鼓励各党支部积极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教工党员),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每个教工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组织得力。获得“五好”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1.规章制度健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2.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3.服务功能完善。积极推进党员联系结对制度,党内激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4.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5.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6.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二)优秀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XXXXXXXXXXXX,联系人:赵XXXXXX。

2.学院审批。学院党委将召开会议,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差额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在征求学院纪委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七一表彰通知模板2】

为做好本次表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一)优秀党支部。我校各党支部参加评选,评选出3个优秀党支部。各支部参照《张溪中心学校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并于6月17日前将《优秀党支部自荐表》一同报中心学校。党总支依据自评再进行审核。

(二)优秀共产党员。我校教职工党员115人(含退休),表彰名额共18名。其中机关支部优秀党员2名,中心小学支部优秀党员3名,汪坡支部优秀党员2名,土桥支部优秀党员3名,坦埠支部优秀党员3名,白联支部优秀党员1名,联盟支部优秀党员2名,高湖支部优秀党员2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评选,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8名。

二、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总支的各项决策部署;支部委员会成员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主动服务群众,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工党员爱岗敬业、潜心钻研,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党支部主动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创新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服务型、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显著。党支部特色工作形成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在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等级为“优秀”。党支部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如实对照《张溪中心学校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开展自评并报中心学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能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作自觉学习的表率。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作弘扬正气的表率。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作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积极主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钻研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自觉做到爱基层、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各党支部根据表彰类型对照推荐条件,由各党支部进行推荐(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

(二)要求报送的材料。

1.报送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自荐)表,纸质一式一份;

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不能留空,每个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可附页);

3.有关评优材料于6月17日前报中心学校党总支。

四、表彰方式

由校党总支作出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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