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第1篇: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企业放假时间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因当前正值烤烟假植移栽工作的关键时期,各乡(镇)政府在五一节放假期间照常上班,待烤烟假植移栽工作结束后,适时安排轮休补假。
五一节放假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请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于4月30日前将五一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要搞好清洁卫生,并布置标语、彩旗等;沿街有彩灯的单位必须开通彩灯,以增加节日气氛。
2002年5月8日至2002年9月30日,我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30企业作息时间,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决定。
二OO二年四月十六日
第2篇: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五一”节后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二00八年五月一日
第3篇: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黔府办发电[2009]185号)通知要求,从2009年10月9日起调整县级国家行政机关作息时间,实行夏季工作作息制度。具体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各企事业单位视情况自行酌定。
二OO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