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治理党性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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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治理党性分析材料一

开展“微腐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本人按照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的目的。现将剖析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1,学习深度不够。在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时,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上还存在很大不足,有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够,了解不透。这说明自己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和“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性。

2,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待加强。牺牲休息时间抓紧处理工作的紧迫感有所放松,工作“蹲、靠、守”的功夫还不到家。因为工作繁忙,有时会放松了学习的时间。

3,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存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思想上对政治学习认识不够,平时虽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与实践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不够。

三、整改措施

1,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自查,本人认真对照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要求,通过学们的长处,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的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能力。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继续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动脑筋进行理性思考,在理性思考中活化思维,提升境界。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获得新知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②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省委书记徐光春参加信阳代表团审议的重要讲话,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创优服务,改进作风,把为上级、为同级、为下级服务作为工作的基础,把热情搞好服务视为自己的天职,发扬“认真负责、扎实苦干、不干则已、干就干好”的优良作风,伏下身子,埋头实干,树好形象,为城乡建设增辉。

③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管理水平。

2,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从采购办自身实际工作出发,进一步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机制的科学规范化。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问题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项问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学习、贯彻方波、曲尚英同志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4,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深刻的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定不移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身作则的坚守共产党员的职责。

5,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

微腐败治理党性分析材料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中央纪委在6个省(市)开展的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满意度仅为37.7%。形势倒逼任务,必须下功夫治理“微腐败”。

治理“微腐败”要有的放矢。对当前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作了概括: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四个有的”就是治理基层腐败之“的”,治理就要针对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的违规违纪问题,分项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巡察和督查,推动整治任务落实。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治理“微腐败”要“严”字当头。“四风”问题、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绝,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执行上失之于宽、松、软。对待基层违纪违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或出现严重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应追究领导责任,规定“一票否决”的应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治理“微腐败”要从细处入手。治理“微腐败”必须抓细节、抓具体,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转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比如群众说的“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抓住这些节点,就看住了“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要一件小事一件小事地抓,从乱收费乱罚款到吃拿卡要,从公款吃喝到公车私用,对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都要及时回应,具体解决。现在“四风”现象有了新变种,形式隐蔽化、深潜化,对此执纪执法机关要更新手段、创新方法、提升能力,注重深挖一层,发现突出的、共性的问题,要从制度层面提出防治的对策。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对那些违背不成文“规矩”的问题也要从严解决和处理。

治理“微腐败”要预防为先。中央提出要防止出现“要么是好干部,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对党组织的高度负责。整治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在前、抓深入,把警钟先敲响,不搞言之不预、不教而诛。要早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单位党组织就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能爱了面子,毁了里子。要早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对群众信访举报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坚持快查、快办、快结,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早公开,有了处理结果就要及时通报,不能等形成网络舆情了再“灭火”。

治理“微腐败”要常抓不懈。抓工作最忌虎头蛇尾,治理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要保持长抓的耐心和常抓的韧劲,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始终踩着不变的步伐。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带头抓、抓带头”,把担子担起来,把压力传导下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建制度,设计制度要从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土壤的思路入手,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尽量具体和周全,做到行为有底线、执行有抓手、检查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推动“微腐败”治理工作由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由常态化向长效化延伸。

微腐败治理党性分析材料三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基层“微腐败“表现: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河南省纪委曾通报过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某在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96万元;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0.16万元。2012年5月,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等。这就是典型的“微腐败”,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形成原因。一是权利失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政府权力金字塔末端的部门、镇村组级,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二是公开公示与权力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三是个人思想道德滑坡。主观上,以自我为中心,贪小便宜。别人能拿的,我也能拿,领导弄大的,我就弄小的,“雁过拔毛,雨过湿衣”,将手中的职权作为捞取好处的法码。不节制个人私欲,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四是客观原因影响。制度保障不到位;制定制度时留余地、打擦边球,谋取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的诱惑;制度的缺陷;社会风气和环境影响,对“苍蝇”式”腐败存在普遍的社会妥协和认同感,对其危害性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12月,河南省舞阳县一村支书张某因贪污公款等被判17年。张某任职初期热心为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渐渐高傲起来,特别是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常常以势压人,索要他人钱财,动辄打骂群众。独断专行,不仅村两委的大小事他要说了算,连群众家办个红白喜事都要经他点头同意。集体资产也成为他家的“自留地”,先后贪污集体款近20万元,引起该村村民100多人的联名举报。

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如何治理“微腐败”作者提出如下对策。

治理“微腐败”要完善基层制度建设。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

治理“微腐败”要要早发现,基层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能爱了面子,毁了里子。要早处置。

治理“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治理“微腐败”必须抓细节、抓具体,从乱收费乱罚款到吃拿卡要,从公款吃喝到公车私用,对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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