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脱贫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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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脱贫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

截至底我国仍有7000万的贫困人口,这些人大都分布在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偏远山区,难度加大,且贫困群众的诉求更加多元、丰富,不仅仅要温饱,而且要发展,所有这些都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长期在农村工作,数年专注于农村工作的研究,对扶贫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和反思。

一、几点疑问

(一)底子到底清不清。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一样工作,都要心中有底、胸中有数。扶贫工作也是如此,必须把底子弄清楚。到底有多少贫困户?贫困的标准是什么?贫困的根源是什么:没劳动力、没技术、没项目、没钱、没土地或因病、因残、因伤、因骗、因懒?具体到一个市、一个县、一个乡、一个村、一个农户,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究竟为什么难念,是主观上的思想不解放、思路不清晰、干活不努力、致富无门路,还是客观方面的山穷水尽要啥没啥。一个贫困户,几口人、几亩耕地、几亩林地?其中几亩水地、几亩旱地?几亩粮食、粮食每年收入多少?几棵树,几棵果木树,几棵经济林?打工挣多少钱,靠什么去打工?自家的果蔬粮烟猪羊牛鸡每年能挣多少钱?每年收入多少、支出多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人情往来各占比多大比例?多少人需要政策养老?残疾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的占多少?多少人没有思路不会干?多少人缺项目、钱、技术?多少人是懒人,多少人是天灾人祸等等。农村有啥(资源),农业(农林牧副渔)干点啥,农民群众想些啥,想干啥?农村为什么留不住人?农民真的愿意进城吗?想进城的都是哪些人?所有这些,都要像解剖麻雀一样,一家一村搞清楚,一村一乡搞清楚,彻底弄清底子。

(二)扶贫为啥没效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扶贫以来,扶贫对象变没变,方法对不对,扶了多年的贫,变化不小,但贫困户的变化并不大,为什么年年被扶年年贫?到底是贫困户有问题,还是村干部有问题,亦或是驻村干部有问题?扶贫工作中,贫困户做了那些努力,村干部发挥了什么作用,驻村队员住下没,干了啥?往往我们看到的是路通了、电架了,水到户了,房子刷新了,学校、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村部建起来了,究竟贫困户得没得到切实的实惠,得到了哪些实惠,是否找到了脱贫方法、掌握了一技之长、得到了项目支持?贫富是动态的,但脱贫的“金钥匙”在哪里,贫困群众的根源找到了吗,能不能打开,是一时脱贫还是一世脱贫,能持续永续脱贫、志向脱贫、精神脱贫吗?必须搞清楚。否则镜中花、水中月,走走形式、做做盆景,不会有长远作用。

(三)扶贫责任谁来担。扶贫不精准,扶了多年贫,依然还是贫,责任到底是谁?过去,贫困有时候成了一种光荣,一种享受。很多地方哭着喊着抢着跑着要保持贫困的桂冠,一旦“摘帽”,很多项目国家不给了,税收不减免了,甚至有的县还恬不知耻地打出了争取获得xx级贫困县荣誉称号的口号。这里面充分暴露出个别地方政府的思想出了问题,观念出了问题。邦惟民本本固邦宁,守一方土,履一方责,保一方安,是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必须担起来。从上到下,不脱贫就摘帽,责任必须夯实,驻村队员承担帮扶责任,干不了、干不成、干不好,怎么办?

(四)贫困群众啥作用。脱贫脱贫,脱的是贫困户的贫,老百姓日子过好了这才是地方政府最大的金杯银杯,而不是一味追求地方政府的脸面。因此,要明确贫困群众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最大程度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路一改天地才宽。要反思我们这几十年的做法,农村的事、农民的事、农业的事,能否让农民自己当一回家、作一次主。很多政策朝令夕改,让老百姓无所适从。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不让农民进城,到让农民进城,再到让农民返乡创业;从新农村建设,到社区建设、城镇化再到美丽乡村建设,而今让农民进城,替开发商买房;政府让农民养羊,养猪,养鸡,养牛,养兔,种山楂、种苹果、种菜、种烟、种樱桃、种核桃、种花,却不去提供后续服务。土地从集体、分到户、规模经营、专业化(村)、确权、成片开发、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扶贫工作更是如此:对农民指手划脚、大包大揽、一厢情愿,按政府领导的意愿为农民设计、替农民考虑却不让农民参与、限制农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甚至要一步到位、整齐划一,一个模式,一刀切。结果是力没少出、汗没少流、钱没少花,越扶越贫,越扶懒汉越多,越扶越无志气,等靠要思想越扶越严重,越扶越扶不起来,贫困户的欲望越来越大,胃口越来越大,意见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多。精神扶贫、文化扶贫、思想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少,而物质扶贫却多。你给东西他换钱,你给牛羊他杀肉,你给现钱他赌博,甚至为了形象工程,为了好脱贫、快脱贫,个别单位有意识去扶持富人等。没有换位思考,没有真正站在贫困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明白扶贫是扶持脱贫,不是一步达到小康,更不是让贫困户去不劳而获白白去享受。

如今,股市把一部分老百姓坑得家破人亡、饥寒交迫、焦头烂额,非法集资让一部分老百姓无家可归,居高不下的房价让一部分人倾家荡产,再逼着让老百姓搬迁进城,不是让老百姓造反吗?

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门清,这些底子不清,怎么去制定政策,不结合实际没有针对性而制定出的政策管用吗?怎么才能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与老百姓想法结合起来?

二、精准扶贫如何“精准”

2013年11月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随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的机构出台《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详尽规制。随后,*同志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实施“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区域、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具体到“精准”,就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分类贫困户,扶真贫。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准确划定贫困家庭,制定具体精准的扶贫措施,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确定精准扶贫户后,应逐个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举措,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一个帮扶措施,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经验,要对贫困户进行分类,分别施策。例如:A、无劳动能力绝对贫困户,即五保户、低保户、因病、因残、因天灾人祸等致贫,主要帮扶方式以慰问为主,尽量争取低保名额,落实医保,通过享受政府、社会的温暖关爱,保证其吃、穿、住、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B、有劳动能力的绝对贫困户,因教育负担过重、因缺技术、缺资金,并有强烈脱贫意愿的,做到项目入户帮扶工作重点;C、相对贫困户,贫困程度与一般村民相差较近或无强烈脱贫意愿的,仅进行一般性帮扶。帮扶措施分为:一般帮扶措施,以日常教育鼓励、帮扶日常农资(化肥等)为主,帮扶金额控制在500至1000元;针对性帮扶措施,分年度以主动申报为原则,实行竞争,优选实际操作性较强的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形成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用典型的力量带动后进,形成以点带面、共同致富的格局。

(二)精准构建扶贫产业,真扶贫。吸取以往的教训,结合产业布局的特点,提出一县一产业、一镇一品种,一村一单位“的产业扶贫思路,解决过去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等问题。一是在产业的构建方面,应以“一县一产业”为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出“一镇一品”。在县级层面论证产业构成,提出产业布局,并在帮扶单位到位之前,形成产业项目储备。在乡镇级层面提出产业的相关品种构建;以县为单位进行全面统筹,县里对产业基地建设进行规划实施,集全县帮扶单位之力对建设资金缺口进行支持,并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乡里对产业发展下游农产品进行规划种植,村的产业建设以县、乡的统一产业规划为依据,防止盲目行径而缺乏科学论证。二是在产业的实施方面,应明确地方政府和帮扶单位的职责,地方政府确定扶贫产业,同时负责产业的推进实施;帮扶单位应集中力量落实建设资金缺口,协助地方政府推进产业实施。由此,对产业扶贫建设的考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考核的主体是地方政府,以此促使地方政府真正重视扶贫产业建设,不要将其流于帮扶过程的一种形式。三是产业扶贫建设考核方面,既要对帮扶过程中的建设进行考核,也要对帮扶结束后扶贫产业的维持及发展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下一轮扶贫对象的确定依据。只有这样,每一轮扶贫后,县、乡、村才有可能留下一个好的、能持续发展的扶贫产业,真正起到脱贫致富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精准建设基础设施,贫真扶。对于在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立项难、盖章难、资金难等问题,推行县主要领导扶贫定点联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县级层面的扶贫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简称为扶贫双到的“双定联系制度”),加强县级领导对扶贫工作的关注,以此来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定点联系制度让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组都有对应的县领导联系,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让县主要领导能定期听取帮扶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帮扶单位按计划推进扶贫工作的现场督促。通过“双定联系制度”,驻村工作组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施监督所发现的问题等都有了反馈的途径,新的想法和建议能得以及时沟通;县领导也能主动发现困难、找出问题,并进行全面协调,为扶贫开发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只有建立健全了县级领导的统筹协调机制,同时在扶贫考核体系中得以体现,才是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遇到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精准扶贫责任考核,促脱贫。扶贫考核制度是扶贫帮扶工作的指挥棒,不断的完善扶贫考核体系是制度建设的一剂良方。目前,每年均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成效进行考核的对象主要是帮扶单位,乡、村及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没纳入考核之列或考核项目较为简单,考核结果无法做到背靠背、面对面,地方政府的党政主要领导,乡镇、村两委班子均没有成为脱贫考核的主要责任人,扶贫的好坏、脱贫的成败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多年的扶贫经验告诉我们,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要多方合力。2015 年10月16日,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我们坚持中国制度的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这为我们扶贫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应将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帮扶单位都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考核主体应进行分类,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县、乡、村)应作为脱贫考核的责任主体,帮扶单位应作为脱贫考核的帮扶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考核推动扶贫工作开展,以考评促进扶贫工作成效。从而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并进行合理分解,分解到不同的考核主体身上,既要有针对单一主体的考核指标,也要有针对多个主体的考核指标(选取不同权重)。县的考核分数由各镇、村考核分数叠加而成,并以此作为下一轮扶贫的依据。村级财务、政务主动公开应作为考核村的一项考核指标,通过考核使主动公开成为常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扶贫工作组对村级财务、政务进行监督,同时对到村的扶贫资金能否合规使用进行监督,以此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五)精准脱贫退出机制,真脱贫。5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介绍,贫困退出将分级实施,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标准有所不同。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有保障。贫困村和贫困县的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中部地区贫困村、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即可退出。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在村内公示,贫困村退出要在乡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可退出。贫困县退出则需要经过市、省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后,经过国务院扶贫领导开发小组批准才可退出。对此,下一步我们要认真研究,脱贫这是硬杠杠,但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县乡村户个体情况,脱贫一户,退出一户;脱贫一村,退出一村,确保按期实现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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