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转促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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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转促开展情况汇报一

在开展“学转促”活动中,针对学习教育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和县从三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阶段“回头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领导重视 “查学”。对“回头查”工作中各部门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将6个进度较慢、学习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单位作为重点“补课”对象。为保证重点“补课”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篇目,按“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补课的内容。县指导检查组组长在与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三、五亲自到被督查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并抽时间参加晚上补课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县指导检查组的督查和指导下,重点“补课” 的部门单位“补课”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组织处理“督学”。对部分集体软弱涣散、学习次数和集中封闭学习时间达不到要求、部门(单位)领导不重视、学习走过场、个别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活动不积极,经3次督查通报后改观不大的部门(单位),县指导督查组按照学习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规定:对首次检查中发现不重视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以达到敲警钟的目的;对通报批评后改观仍不大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多次督查、通报批评后,仍软弱涣散、学习走过场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建议由组织部门进行谈话,并作为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经验交流“促学”。县“学转促”办公室及时对学习活动开展扎实、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积极性较高、学习效果明显的部门(单位)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表彰,并及时将他们的学习经验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的“学转促专栏”中进行滚动式播放,为在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中措施不力、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提供学习借鉴的经验、开阔思路的平台。同时积极组织在开展学习活动中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到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的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开展座谈讨论。目前,已举办经验交流会4场,学习促进会3场。

学转促开展情况汇报二

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在“学、转、促”专项活动中,扭住“转”这个关键,着力在查纠治理推动作风好转上下功夫,促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畅通举报渠道,确保问题查找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干警“四风”“四气”、司法不规范和司法不公不廉问题的监督,院党组向各科室、局下发了《乌苏市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整治“四风”“四气”监督举报告知书》,并将告知书公示在一楼大厅公示栏内,确保全院干警及来访人员可随时调阅,同时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促使监督更全面、更具地。

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确保意见征求不留空白。院党组严格对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新纪发〔2017〕1号)中确定的“四风”“四气”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表现形式以及检察工作中出现的司法不规范和司法不公不廉问题进行,对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不但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塔城检察分院的意见,同时也征求本院干警和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其他党员干警征求本单位和部分服务对象的意见,为此,院党组开通了“学转促”活动意见征求专栏,截止目前,共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服务对象发出意见征求稿11份,在未来的一周,该院将通过认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组织全院干警、“两代表一委员”、各界群众,通过党支部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不评功、不摆好,直指具体问题,做到知无不言,不避重就轻、大而化之,确保意见征求不留空白。

学转促开展情况汇报三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确保*治疆方略落地生根,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学讲话融会贯通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学转促”专项活动基础在“学”: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

学习讲话不仅是一次能力“加油”和精神“充电”,更是一次党性洗礼和自我完善。以学固本,目标在前;以学强基,使命在肩。自治区各级党组织迅速动员安排,精心组织学习,通过开展集体研讨、专家辅导、交流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再部署“学转促”专项活动,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对“四风”“四气”之弊来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纪委副书记作辅导讲座;2月22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召开“学转促”专项活动学习研讨会,对学习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提出明确规定……自治区党委所属部门行动迅速、推进有力、措施有效,从活动起始就彰显了作风的转变。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明确专项活动学习内容与交流主题,列出自学内容、荐读书目,建立学习台账,要求每天专题学习不少于1小时;自治区财政厅制订学习计划,汇编学习资料,明确23项必学内容,每月通过闭卷考试对学习成效进行检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等,开设“学转促专项播报”“学转促图片新闻”等专栏,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活动的好做法,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

温宿县在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中,编印下发《党员干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并组织9300余名干部进行集中测试;昭苏县通过“百名书记讲党课”等方式,发挥“草根宣讲员”“马背上的宣讲队”作用,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家小院,与各族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互动交流,确保学习宣传教育打通“最后一公里”,走进“最远一家人”。

转作风真抓实干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学转促”专项活动关键在“转”:从稳疆安疆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实事好事,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干部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自治区党委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向“四风”“四气”开刀,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定了《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细落小落实,明确打出转变作风的“组合拳”,不折不扣落实*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狠抓落实,防止政策和措施棚架;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执政的基础;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坚持艰苦奋斗,狠刹享乐奢靡之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起来。

自治区纪委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坚决向“四风”“四气”宣战,下发了《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紧盯老问题和异化的新问题,实施党政机关私设“小金库”、持有会员卡、各类会所和培训中心的隐匿腐败行为、“节日病”和人情消费等“十大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短短30天内,敲响了警钟、形成了震慑。

“探头”天天照,“哨兵”日日巡。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四风”“四气”纳入巡察内容,通过“机动式”巡察杀出接二连三的“回马枪”,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四风”“四气”问题。阿克苏地区先后派出261个督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65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尉犁县公开张贴《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公告》,向社会征集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对违反会风纪律的13个单位25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集中约谈……

自治区纪委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纠正和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3月10日起,在县乡村三级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农村集体土地、派遣义务工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并规定今年4月30日前以自查自纠为主,凡是主动说明问题、主动整改、主动退还侵占资金和土地的免于追究责任;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抗组织的,严惩不贷;对于隐瞒真相、拒不整改的将从严顶格查处。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属各医院等50家窗口服务单位,通过设置投诉举报信箱、开设投诉举报热线、与群众座谈交流等方式,征集意见、自查自纠、接受监督,狠抓窗口工作人员不良作风。目前,1名窗口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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