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铜办发〔2016〕2号)安排,现就召开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全体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认真查找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重点聚焦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党的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涣散、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和思想认识上与县委“解放思想、赶超发展”主题不相适应等七个方面问题,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纷争,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确保开出“辣味”,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二、会议时间
各党(总)支部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应在2017年元月15日前开完,会期至少半天。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
三、方法步骤
1.认真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各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对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评议党员、整改落实等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召开方式和相关要求。
2.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关于苏荣案及涉案人员违纪教训的通报》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观看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四集)《“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3.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四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各党(工)委书记与所属党(总)支部书记要普遍谈,还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敞开心扉、以诚相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防止空对空、搞形式。
4.对照党章标准,深查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党员意识淡化、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观念淡薄、不履行党员义务,律己不严、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各行业各领域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发挥作用、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看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失缺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违纪不究,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要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普通党员要形成发言提纲。撰写发言材料要认真反思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结合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和对照反思的情况,查找梳理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深刻反思并提出整改措施。要说清楚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应当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不谈成绩、只讲问题,防止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应经班子集体审议后,于召开会议7天前分别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核,党委、党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材料,一并报送。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党委、党支部书记审阅。普通党员发言提纲,应经党支部书记审阅。
6.召开会议,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要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要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7.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并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党支部书记要先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然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见附表)。党支部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确定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进行组织处置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到实事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
8.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征求的意见和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问题整改要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要制定持续整改任务书、时间表;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组织指导
1.局党委将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对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要统筹组织督导力量,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都要参加至少1个下级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局党委将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指导组要在会前深入了解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会上,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对上级反馈的有关问题说不清楚、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党支部书记履行责任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点评,不当“宾客”。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接受民主评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期间,无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不安排出差、不得请假,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总结报告;于2017年元月20日前交局党委办。
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为严肃认真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南通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委组发〔2016〕18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聚焦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4个方面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使广大党员都经受一次高质量、好效果的党内生活锻炼。
时间安排上,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会期不少于半天。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开会,防止赶时间、抢进度。
二、参加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有条件的党支部,可邀请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列席会议、参加民主测评。
三、会前准备
1、把握要求、制定方案。要进一步细化组织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方法步骤,明确具体方法和流程,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2、深化学习、搞好发动。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搞清楚合格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及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并接受群众约谈。对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
4、对照检查、撰写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材料审阅把关。
四、程序方法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带头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如实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
3、组织民主测评。各党支部要从德、能、绩、廉等4个方面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
4、综合评定等级。各党支部要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结果,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双预警”制度,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
5、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要立行立改,整改情况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要求、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求真务实,健康有序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要真刀真枪、直奔问题,也要加强引导、把握好度,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局领导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所分管下属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党支部要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于2017年1月底前报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