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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有29项,已完成11项,绝大部分已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也正有序推进,已完成24项,32项有实质性进展。

两会期间,李少平在人民日报社《两会e客厅》录制现场表示,是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绝大多数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

中央加强顶层设计:21次深改组会议15次涉及司法改革

记者:司法体制改革是目前社会关心的重大改革。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其中,员额制、最高法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老赖黑名单……这些都是这几年大家耳熟能详的改革措施。改革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少平:这一轮司法改革,可以说,改革的深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司法改革的基本蓝图,特别是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许多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首次提出。中央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目标方向、基本原则和具体路径,并突出加强了顶层设计。从开始,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21次全体会议,其中15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通过27个司法改革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也出台了22个司法改革文件。

按照中央重大改革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统一部署的四项重大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从6月开始已经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到底,全国共有417个法院纳入改革试点。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开展试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去年完成了24项,其他改革项目也在有序推进。

记者:通过这些改革,解决了司法体制中存在的哪些问题?

李少平: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通过改革逐步得到解决。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跨区划案件诉讼“主客场”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一是设立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去年,两个巡回法庭收案1774件,审结1653件。二是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北京、上海分别成立了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即北京四中院、上海三中院,去年北京四中院审结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97件,是全市法院受理该类案件数量的近7倍。三是探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比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福建省、湖南省等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部分一审行政案件交给原管辖法院之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四是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从体制上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司法权中央事权属性。

第二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导试点法院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后试点法院有几个突出变化,比如:一是裁判文书谁主审、谁署名、谁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自己没有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与此同时,绝大多数案件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二是探索组建审判团队办理案件,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法官人均办案量明显提升。三是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必须到一线办案,院庭长从在办公桌前批案子,变为在法庭上审案子。

第三个方面,通过改革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不廉。从制度机制上消除暗箱操作和司法权力寻租的空间,确保司法公正透明廉洁。一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有序、监督留痕,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置干预过问案件“防火墙”,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

第四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例如,实行立案登记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去年5月到12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994.4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等“立案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66.51%。

司法改革难点:认识还不统一、精准发力还不够、统筹协调还需加强

记者:经历了几轮司法改革后,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要啃,迈入改革深水区的司法改革有哪些难点?

李少平: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利益调整和体制变革,许多举措也是新生事物,改革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所以,此次改革我们强调要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相结合,重大改革要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并允许试错。从目前情况来看,司法改革工作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还不统一。改革涉及各方利益调整和对原有制度的变革,不可避免会存在认识上的分歧,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改革的过程本身就是克服困难的过程,统一认识的过程、凝聚共识的过程。二是精准发力还不够。虽然此次改革中央做了很多顶层设计,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的方案落到地方,有一个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的问题,也有一个落地效果与方案预期差异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互相衔接、互相支持有待加强,一些改革措施的配套跟进尚不到位。四是有的改革项目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地方对一些改革政策理解还有偏差,改革督办落实、评估问效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记者:这些年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不小,社会各界也对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有很多呼吁,特别是前一段时间北京昌平法官马彩云被歹徒袭击牺牲事情之后,社会上的呼吁和关注更为集中和强烈。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李少平:关于马彩云法官的牺牲,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明确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已经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中央也有顶层设计。中央深改组已经审议通过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将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专业职务序列,实现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的脱钩,并建立按期晋升与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法官等级晋升制度,使基层一线法官即便不担任行政职务,不遴选到上级法院,也能晋升到较高的法官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目前相关改革文件已经印发,今年将重点抓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的落实。

记者:相关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问题一直为公众所关注,涉讼的人们也会担心自己因此遭遇司法的不公,目前,这方面的改革有哪些成效?

李少平:现在这种担心已经不必要。一是中央已经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设定了“红线”。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实施办法,并在全国法院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录入专库,对法院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将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目前,已经通报了一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有关部门也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现在,法院内外干预司法个案审判的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大多数要在今年完成。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的改革重点?

李少平:是改革的攻坚之年。以司法责任制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绝大多数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其分工方案,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今年应当完成的改革举措有10项,作为重要参加单位应当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的改革举措有3项。根据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及其贯彻实施方案,人民法院应当完成的改革举措有24项。这些任务都是今年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也是构成改革主体框架的重要任务。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并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的总布局之一、作为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之一加以特别强调。

《建议》为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

可以预期,在未来的五年中,中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必将在诸多方面得到全面而有效地推进。

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

《建议》提出,厉行法治是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意味着,任何行政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或者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建议》提出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也表明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建设的严格要求和对执政能力的自信。

在过去几年中,政府在简政放权,依法执政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受到了百姓的赞誉。相信在未来的几年中,中国共产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全面提升。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硬任务

《建议》提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同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硬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硬指标。

依法行使职权,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承担责任是现代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理应承担起与权力对等的责任,对人民负责。政府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责任,违法不作为也要承担责任。

从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年的过程看,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法律实施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对违法行政问责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在未来的几年中,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一个政令行事以法律为准绳、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政府,必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拥护。

司法改革将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力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按照*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已久,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目前,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到了打破旧藩篱建立新规则的关键期。在当前乃至今后的五年中,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只有这样,司法作为人民权利的保障和国家公权的监督者的作用才会得到有效的强化。

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将成为依法治国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

《建议》提出,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打虎拍蝇”反腐行动不会“虎头蛇尾”

《建议》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这三年来,中国掀起“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等一系列反腐风暴。上至省部级官员,下至县官村官,无论“苍蝇”还是“老虎”,全部无处可逃,纷纷落网,民众拍手称快。

据悉,中国反腐的目标将向基层拓展,加大对地方“苍蝇”的打击。同时,还将进一步扩大对逃亡海外的经济犯罪人员的追捕行动。

中国“真刀真枪”的反腐战争也引起了很多外媒的关注。俄罗斯《独立报》发表评论称,中国的“打虎”行动并不会“虎头蛇尾”,相反,它将成为中国一个长期的行动计划,以达到让官员们“不敢贪”的目的。这场反腐行动已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并取得了人民的信任。

《建议》提出:“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这表明,在未来的几年,政府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这将会使政治风气日渐清朗,极大地提振党心民心。

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司法改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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