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
重大决策包括:
1、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调整,年度工作部署、实施和总结;
2、本地区(本部门)重大改革方案、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修改和废除;
3、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综合财务收支预算计划的制订、调整及执行;
4、涉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配备)方案及招聘计划的确定
5、涉及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奖惩,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
6、国有(集体)资产的运作、处置;
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8、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定。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的推荐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2、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3、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交流轮岗;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
5、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项目;
2、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3、绿化工程项目;
4、装潢、修缮项目;
5、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6、涉及征地、动迁项目;
7、合作和对外投资项目;
8、大型集体活动安排;
9、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
1、未纳入预算的资金使用;
2、预算内未列出具体项目的机动资金的使用;
3、涉及养老安置、征地动迁补偿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5、国有(集体)企业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6、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