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创新型城市工作规划(十)
??构建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密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承接国际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沈阳转移,探索国际合作新形式,以企业为载体建立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鼓励跨国公司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在沈建立研发机构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在国外建立科技合作窗口,支持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或产业化基地,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积极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资源。支持产学研单位及社团举办高水平国际科技展览、学术会议等活动,畅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渠道。
六、不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一)弘扬城市创新文化。
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培育以合作与竞争互动为特征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激发创造热情。提倡“崇尚创新、勇于突破、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理念,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做好创新型城市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起激励创新、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加强创新文化精品创作,开展各类创新竞赛活动。通过城市景观和网络宣传等,展示城市创新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各项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家作为自主创新活动的核心地位,吸引和培育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使沈阳真正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二)完善创新投融资体系。
??引导创新多元投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对创新创业的多元投入,引导各类银行对高新技术项目、自主创新产品出口给予信贷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天使基金,为国家及省支持项目按规定进行配套,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保险试点等,探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融资渠道。
??完善创业投资体系。通过参股、提供配套投资和奖励等方式,吸引境内外资金来我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鼓励境内投资机构来沈阳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发挥科技投资公司、创投公司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开展信用沈阳建设,推动形成市、区两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担保机构为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提供担保,健全财政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补助机制。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公司,推动企业创业板上市工作,储备拟上市优质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
(三)推进城市管理创新。
提高创新型城市的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居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政府决策等方面制度改革,完善公服务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公服务职能,确保公财政向公事业等民生领域倾斜。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并形成互动,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建立科学、严格、精细、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实施多元联动的综合开发模式,科学确定开发建设时序,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合理规划社区规模,增大公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