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班会教案精华篇
关于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班会教案1
一、活动目的:
1.通过生活中的案例,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与道德观。
2.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几部与我们青少年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能力,学会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准备:
1.收集与学生生活联系较为密切的法律案例、条文、儿歌,组织学生编演小品等。
2.有关课件。
3.活动主持:王众成(中队长)王馨香(主持甲)王文钊(主持乙)
三、活动过程:
(一)开始仪式
1.整队报告。
2.出旗,唱队歌。
3.中队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中队会。现在我宣布五(6)中队《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队会现在开始,有请主持人上台。
(二)活动过程
主持甲: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主持乙: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主持甲: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主持乙: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法律知识知多少?
主持甲: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的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主持乙: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竞答分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一)必答题:
(1)说出两个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并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3)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4)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主要有: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抢答题:
A.问答题
(1)什么是未成年人?
答: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义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答:《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3)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
(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答:12月4日。
(5)《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6)请你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答: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B.抢答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4)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2.身边的法律
主持人:(甲:先总结比赛情况)乙: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人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当然,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发生与法律有关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一起来分析这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第一小队:损坏物品要赔偿(P78)(演小品,说法理,唱儿歌)
第二小队:别人拉我去打架(P88)(演小品,说法理,唱儿歌)
第三小队:路边摊贩不乱买P98(演小品,说法理,唱儿歌)
第四小队:骑车遵守交通法P92(演小品,说法理,唱儿歌)
3.争当法律小专家
例如:同学们,你们知道“未成年人”和“儿童”有什么不同吗?(答:我来告诉大家吧。略)
4.你一言我一语:假如没有法律。
主持甲: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的。不然,整个社会会乱作一团,没有秩序,犯罪到处可见。大家试设想一下,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生A:假如没有了法律。我们出门,马路上的红绿灯不起作用,汽车在马路的十字路口,横七竖八的堵成一团,整个城市的交通成了瘫痪状态。还有些车想疯狂的石头,在闹市飙车,横冲直撞,酿成了一桩桩惨不忍睹的车祸,一具具尸体在道路两旁堆积如山,让肇事者和无辜的受害者都受到了伤害。那还怎么得了!
生B:假如没有了法律。人们在大街上悠闲地逛街时,小偷就会大张旗鼓的上前抢财、抢物;当爸爸妈妈们在匆忙上班的路上,小偷就会肆无忌惮的拦路抢劫。那还怎么得了!
生C:假如没有了法律。当我们小朋友在上学的途中,歹徒会冷不丁的出现,劫持人质,向爸爸妈妈们索要高昂的保护费,在一些同学迷恋网上游戏时,那些黑网吧就会趁虚而入,不但收了许多黑心钱,而且让我们忘记学习,使我们的身心健康也受到了巨大的伤害。那还怎么得了!
生D:假如没有法律。那做买卖的老板还怎么赚钱!老板之间会勾心斗角,会打起架来,搞不好还会闹出人命。那还怎么得了!
生E:假如没有法律,生活不再拥有秩序。社会一片混乱,安全保障成为奢想。那还怎么得了!
主持乙:假如没有法律。人类就没有了人性,树木将会遭殃,动物将会灭亡。因此我们要从现在开始要认真学习法律,遵纪守法,让和平之花在世界各地争相开放。(下面请欣赏快板表演《小学生,要学法》
5.我是法制宣传员
(1)普法快板歌《小学生,要学法》
小学生、要学法,学法心明眼不瞎。学法一定学到家,学法就要从小抓。
小学生、要知法,刑法民法合同法。检查提问必有答,对答如流好娃娃。
小学生、要懂法,宪法就是妈妈法。考了爸爸考妈妈,学法懂法好全家。
小学生、要用法,活学活用人人夸。从小不留长头发,力争多拿小红花。
小学生、不违法,小偷小摸伸手抓。打架斗殴快劝他,胡作非为要狠刹。
小学生、不犯法,坏人坏事不怕它。报告公安把他抓,好人再不受欺压。
小学生、宣传法,能说能唱大家夸。身边事来案说法,形象具体教大家。
(2)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标语展(把你搜集到的宣传标语念给大家听)
(3)法制宣传手抄报
6.诗歌朗诵《法,在我心中》
主持甲乙: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法,就在我们心中。
主持甲:让我们一起来朗诵诗歌《法,在我心中》
法,
生态环境需要你;
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你;
大西北的开发需要你;
祖国的各行各业需要你;
我们的青春成长需要你。
法,
是您,给我们一个和平的世界;
是您,给我们一个安定和兴盛的国家;
是您,给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
是您,给我们一种平淡而安稳的生活。
法,永在我心中!
中队长:是呀,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确,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好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遵纪守法。
下面请辅导员黄老师讲话。
(三)活动结束
1.辅导员讲话
中队长:“请辅导员黄老师讲话!”(正如一则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每一位同学从现在起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法律知识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谢谢!)
2.呼号
中队长:“请辅导员黄老师带领我们呼号,全体起立。”
(中队辅导员站队旗下领呼:“请举起右拳,跟我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全体学生回答:“时刻准备着!”)
3.退队旗
中队长:退旗,敬礼(放退旗曲,全体自觉敬礼,1个旗手和2个护旗手以三角形的队形有节奏地齐步走回去,顺时针方向。)
4.结束
中队长:六(2)中队《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队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光临!
关于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班会教案2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学生成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师生讨论,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个人的健康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更好地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学难点:增强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教学过程:
安全问题一直是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共同关注的问题,谁都不想在不安中惶惶度日,学生成长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诸多的不幸,学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环节一、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环节二、案例分析(视频呈现)
1、《义气的代价》
xxx,xxx年出生,xxx年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小时候非常天真听话,家里邻居都喜欢,2岁时被送到艺校幼儿园,后来又送到连云港艺术学校学习舞蹈。有一天高中最要好的同学来找他,因为吸毒没有钱向他借钱,并信誓旦旦保证戒掉。xxx相信了对方并经常和他们聚在一起玩耍,实际上这些朋友因为吸毒没有钱,没
有工作,除了偷就是抢,经常用威逼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这时的xxx虽然知道对方在欺骗他,但认为既然是朋友就不能出卖朋友,“棋错一着,全盘皆输”,在自相矛盾下,上了对方设下的圈套,后来也参与了抢劫、吸毒,把抢劫犯罪当做“刺激”,置法律于不顾,开始以身试法,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付出了青春才华、亲人家庭、自由前程。
2、《早恋的悲哀》
xxx,xxx年出生,xxx年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儿时的她一直梦想自己穿上白大褂当一名白衣天使,受人尊敬,救死扶伤,99年考进了医学院实现了儿时的心愿。xxx16岁读医学院时,结识了一名比她大六岁的男朋友,从此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她错误地认为有人追求是件炫耀的事,上学放学男朋友来接她,出去参加朋友聚会,到舞厅潇洒玩乐,她轻率地放纵着自我,不分是非,根本听不进父母的劝说和管教,为了和男朋友在一起,甚至开始逃学。吃喝玩乐需要钱,时间一长,男朋友的钱用光了,就怂恿她用麻醉药偷取人家的钱,最后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大学生用轻率换来了3年的铁窗生涯。环节三、讨论交流:
(1)xxx和xxx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什么法律?分别构成了什么罪?
(2)是什么导致xxx和xxx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得到哪些启示?
环节四、法律剖析
xxx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xxx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环节五、思考总结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学校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所以教育部门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责无旁贷。
(1)开设心理讲座
通过和心理老师的合力,及时暴露学生的心理状况,解决心理有偏差学生的一系列问题。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宣传材料、校园广播站、宣传栏、主题班会、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利用家长会对青少年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让家长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交流,使家长懂得如何运用正确的方法来教育、管教、引导孩子,使青少年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遵纪守法,从而提高他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加安全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4)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定期到学校宣讲普法课,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5)定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举办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增强学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