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扶贫日活动方案(两篇)
篇一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扶贫日,按照“统筹谋划、务实有效、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曹县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聚焦2019年脱贫任务,持续推动“双百”活动(“百企帮百村”“百企助百村”)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曹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家的担当精神,主动参与扶贫助困活动,着力营造全县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围绕“10?17”扶贫日活动,扎实开展系列扶贫助困活动。
(一)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扶贫日活动期间,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扶贫开发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向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倡议,进一步引导和动员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活动,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大力宣扬民营企业参与“双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二)深入开展访贫问苦。组织党员干部、会员企业走访慰问贫困户、看望老革命、老党员,深入贫困乡村、走近贫困群众、了解贫困原因、体察贫困生活、关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宣传解读国家扶贫政策。
(二)广泛开展扶贫捐助。结合当前开展的“双百”活动,组织民营企业主动参与扶贫日活动,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治、精准健康、生活关爱、消费带动等公益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实施贫困村产业发展、援建乡村道桥、修建文化场所、硬化村内巷道、创建饮水安全、垃圾污水处理、健康养老设施等公益项目,帮助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10?17”扶贫日活动,发动爱心企业和个人踊跃捐赠,对我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科学谋划,精细组织实施。“10?17”扶贫日活动是在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工商联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以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曹县工商联和会员企业等围绕“10?17”扶贫日活动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及时联络和配合新闻媒体共同活动,广泛宣传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篇二
为进一步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形成政府扶持和社会援助的有效衔接、功能互补,共同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帮助大理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与全州共同步入小康,同时时刻感受*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根据《大理市2019年“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安排,按照《大理市市本级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为指导,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为中心,遵循“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宗旨,坚持“广发发动、公开透明、自愿奉献”的原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广泛凝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慈善捐赠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信息公开、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社会认同的爱心捐赠局面,为大理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情暖人心,携手前行
(二)活动时间:集中募捐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10月17日,之后转入常态化募捐活动。
三、活动原则和范围
“情暖人心,携手前行”募捐活动遵循“合法、诚信、非盈利和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重在自愿参与。本次活动主要在大理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中开展。倡导社会各界发扬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参加“情暖人心,携手前行”募捐活动,慷慨解囊,奉献爱心。
四、活动组织和内容
(一)发布“扶贫日”募捐倡议书。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于2019年9月10日向社会发布主题为“情暖人心,携手前行”的募捐倡议书,倡导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募捐活动。根据《大理市市本级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大理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受赠人,向社会提供捐赠账户。
(二)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募捐活动,发挥表率作用。筹集资金自行用于本单位及单位职工挂钩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
(三)发动市场主体捐赠。
1.召开大理市2019年“10.17”扶贫日募捐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内容:研究部署发动市场主体捐赠相关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宣传发动各自行业部门管理、联系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活动;
时 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14:30;
地 点:市扶贫办4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分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理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宣传发动各自辖区内各类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负责宣传发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市住建局负责宣传发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企业、市政项目施工企业;市工信局负责宣传发动全市工矿企业;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负责宣传发动全市各类民营企业;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宣传发动全市旅游企业及旅游企业届人士;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发动重点项目施工企业;市农业局负责宣传发动全市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2.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和知名人士。由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带队,走访市辖区内部分重点企业和知名人士,通过面对面交流,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大理市脱贫攻坚献计出力,慷慨解难。走访企业和人员名单,由各行业部门筛选提供,并做好对接工作。
五、募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募捐活动原则上只接受资金捐赠,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赠单位或个人。市级指定扶贫募捐资金受赠人为大理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捐赠人可直接汇款到指定捐赠账户(账户:大理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开户行:中国银行大理州分行;账号:135606438686)。市扶贫办作为扶贫募捐工作的受赠人,需对募捐资金进行专账管理。
(二)募捐的资金根据捐赠人意愿,由市扶贫办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地点或受益人账户。非意向捐赠资金,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基础设施滞后、生产生活环境差的贫困地区村委会或特殊困难家庭及个人。
(三)市扶贫办需及时公布年度捐赠情况,负责对捐赠资金接受和分配情况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使用人应定期向受赠人报告捐款使用情况,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捐款使用情况。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要尊重捐赠人意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日”募捐活动,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要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严禁方法简单和摊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发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造声势,增强社会扶贫济困意识,进一步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界自觉奉献爱心的积极性。
(三)选树典型。要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在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结合“10.17”扶贫日大会,集中表扬一批,借助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公告公示一批,带动形成人人关心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