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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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全面整治“酒桌办公”问题,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委《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是否传达贯彻工作方案、是否进行自查自纠、是否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2、是否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行为、是否存在省内公务活动安排酒类、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批程序、是否按照“三单一函”要求安排接待;

3、对发现的“酒桌办公”问题是否如实上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是否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其他需要督查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

(一)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7月上旬前阶段性工作结束,转入常态化督查。

(二)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即查阅相关资料、实地随机抽查、随机选点暗访相结合;二是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即配合市里开展重点督查,当前集中一段时间检查与不定期随时检查相结合。

开展重点督查过程中,要落实“两不两直三单一函”,其中“两不”为督查前“不下通知”、督查时“不听汇报”,只看相关工作资料;“两直”为“直奔公务接待地点”和“直奔公务报销凭证”;“三单一函”即查公款接待审批报销是否做到“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和外单位工作考察联系公函”是否合一。

市里近期已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局监察室也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治理“酒桌办公”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以坚定的政治责任和高度的行动自觉,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到位。

2、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市局成立“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问责和汇总上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将规定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人尽皆知,营造自觉遵守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浓厚氛围。

3、及时报送情况报告。各单位专项整治督查和追责处理情况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见附件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汇总上报局监察室;对重大工作动态要随时报送。

4、部门协作,抓紧落实。局办公室(生活服务中心)按照文件精神,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凡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安排和饮用各种酒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财装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做好消费清单的把关工作。局监察室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核实。

【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市委市政府“二十六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好中央巡视组对安徽巡视“回头看”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现就市重点局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一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工作内容

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有的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4、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6、向重点局服务单位转嫁招待费用;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四、时间任务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7月15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任务安排

1、传达部署。

通过组织*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公务接待有关政策,传达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签订反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承诺书,利用网站、短信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责任人:,完成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6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自查自纠。

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要重点治理问题,梳理以来公务接待基本情况,逐一查摆是否存在“酒桌办公”方面问题,初步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计划、措施、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整边改。

责任人:,完成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监督检查。

局纪检组通过财务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一律追究参与者的责任,一律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

责任人:,完成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7月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建章立制。

一是严格执行省“三十条”、市“二十六条”规定,今后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局办公室要对现有存酒清点、登记,登记表到局纪检组备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特别是明确接待审批权限;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三单合一”;要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办公”陋习。

责任人:,完成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7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自7月起,实行“酒桌办公”问题月报告制度,局财务科每月月初将上月公务接待情况(接待事由、地点、标准、陪餐人员)报局纪检组。

责任人:,完成时间:每月月初。

五、有关要求

1、开展专项整治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

2、各责任人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7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局纪检组。

3、局纪检组于7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局党组名义上报市“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后每月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我局“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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