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限购限贷政策最新
2017年全国都在好热实施买房限购政策,那么wuli成都当然也不会落后了,赶紧看看具体政策是咋样的吧,以下是新高考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成都买房限购限贷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买房限购限贷政策:
1、限购政策: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本市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非本市户口人员在限购区域限购1套(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
2、限贷政策:
第一种:限贷地区:大成都地区(除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外)
1、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30%;2、按揭一套房结清再购买,首付为30%;3、按揭一套房未结清再购买,首付提高至40% ;4、按揭两套以上未结清再购买,不提供贷款。起始时间:10月9日。
第二种:1、限贷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2、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
政策原文如下(节选):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