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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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 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 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 ,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 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 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 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 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二

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一、购物审批: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 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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