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政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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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传统出租车“改革”、新兴网约车“规范”,两类车可“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

定位之变,

从“重要组成部分”到“补充”

深化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南京一举推出7项改革举措。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在以往出租车定位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改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新定位明确新方向,今后南京对出租车发展采取“适度”原则。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春发介绍,目前南京全市出租车14543辆,其中市域经营12432辆,今后将综合社会需求、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交通分担比例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调控总量规模。同时,对出租车行业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将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价格政策等,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价格。

全市出租车“一盘棋”是深化改革的又一亮点。《意见》明确,未来几年将推进江宁、江北、溧水、高淳等区域性出租汽车改革,加快江宁等区域经营市场与主城一体化进程,具备条件的可与主城打通经营区域,实行同城同价。

规范之道,

“不得低于成本价格运营”

经调查摸底,目前在南京经营网约车的平台公司主要有滴滴(优步)、易到、神州专车、首汽约车和曹操专车,共5家。初步统计,注册车辆数达到35万辆,其中私家车占96.2%。《暂行办法》对其经营条件、服务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

除了国家七部委令规定的车辆条件以外,南京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个性化”的要求。例如: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突出节能环保导向。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定汽车发动机功率达108千瓦以上,在公布的正式文件里,这个“门槛”降低到100千瓦。以当前主流发动机参数考量,意味着以往必须是自然吸气2.0L以上的准入,现在放宽到自然吸气1.81L,甚至1.2至1.4涡轮增压的排量也可达到。

为防范可能发生的网约车驾驶员违法犯罪,南京要求将其全部纳入公安部门管控体系。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了达到七部委令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需要符合具有南京户籍或者取得居住证,驾龄满3年,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涉毒记录等7条规定。在价格管理上,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得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为方便市民更好识别网约车,规定网约车车身应当具有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统一规范标识、外观。网约车只能通过平台预约方式提供服务,不能通过“扫马路”的方式和在固定站点候客揽客。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主动向乘客提供车费票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对注册的网约车进行核查清理,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

融合之路,

不但“兼容”还可“转换”

南京市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专门有一条“加快融合创新发展”,即传统出租车经营者可以申请转型为网约车,现有中高档出租车可以直接转为网约车。

“此举打开了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的窗口。”南京市车管所副所长刘青介绍,对符合条件且在此前已实际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暂行办法》中增加了过渡期条款,相关车辆可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南京还将鼓励传统出租车公司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出租车企业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鼓励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多样化支付方式;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引导传统出租车公司打造服务品牌,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建立与服务质量联动的奖惩机制等。

“这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从保护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便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收集证据的角度出发,借鉴了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有关城市的规定,还结合了我市未对机动车限牌的现状实际。”南京交通规划设计院专家孙俊介绍,征求意见稿收到了2500多条意见,相当一部分吸收到最终版本的《暂行办法》里,从车辆准入、运营管理、从业人员、平台公司等各个环节,对七部委令进行了细化,管理上突出“规范”,运营上强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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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上广、杭州、宁波、苏锡常等数十个城市陆续公布网约车实施细则后,南京的新政也终于落地了。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南京版网约车落地细则。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实行的网约车新政细则标准有所降低。燃油汽车车距仍要求在2700毫米以上,但发动机功率下降到100 千瓦以上。车辆安全配置要求有所降低,但仍须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车辆年限要求由新车2年下降为3 年。新政还规定,在南京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此外,新政还像苏锡常等地区一样设置了过渡期。2016年11月1 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本市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可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新政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要求,新能源汽车车辆,及网约车车身应当具有统一规范的标识,外观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巡游车等要求保持不变。

新政规定,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网约车日常监管工作。2月3 日起开始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和从业者可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网站,了解许可资质、办理流程、考试大纲。市民想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报名,也可以通过 "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微信公众号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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