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初中学生会章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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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初中学生会章程
一、日常工作中,非常突出者院级通报表扬鼓励。
二、期末,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者,给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单项奖学金的鼓励。

二节学生会部门奖励办法
一、期末,根据的工作业绩将格部门分为“优秀” “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等级。
二、部门评定由秘书长组织*团负责。 本办法可参照《长兴实验初中学生干部管理条理》执行。
九条 学生会干部处分规定
一、 学生会干部的处分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免职。
二、 思想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者,给予警告处理,严重者给予免职处理。
三、 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给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给予严重警告,严重者给予免职。
四、 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学生会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临时会议无故缺席以及无故不参加本部工作一次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不参加例会、学生会全体会议,无故缺席,或三次不参加本部工作,给予免职。
五、 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给予免职。
六、 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给予免职。
七、 给予处分的学生会干部期末评定不能为优;严重警告及免职者,不能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十条 学生会成员任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应在学代会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不召开学代会的份采取竞聘选举的方法。
二、*团成员的任职由团委、秘书处主持,其他部门成员可由*团成员提名采取竞聘的方式选拔。
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任职、免职程序
一节 任职程序
一、竞选(竞聘)成功后,将完整可行的工作计划上交秘书长。
二、团委备案。
二节 免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上级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秘书长。
二、秘书长委托*调查核实,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备案。

四章 工作制度
十二条 工作思想
一、 永远争一。
二、迅速行动,立即反应。
三、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十三条 例会制度
一、 学生会的例会主要包括:*团例会、部长例会、干事例会、全体学生干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
二、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布置各项工作及传达学校的各项决议。
三、*团例会为每半月一次,部长、干事例会为每月一次,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为每两月一次。
四、临时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十四条 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由秘书处、*团及各部长组成。
二、值班应做好值班记录,上传下达,并参与讨论、决议当时遇到的学生会问题。
三、有事不能到岗者,须事先向秘书长请假;或内部人员临时调整,不能空岗。
十五条 活动制度 学生会实行活动审批制
一:各项活动开展前,由负责人提交活动方案,分管*通过,*团讨论,决定活动是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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