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加强镇政府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镇政府财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政府财政统计办人员管理、财政预算、财务结算等管理活动。 三.工作职责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预决算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以及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和业务培训;负责本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产管理工作。 各办公室: 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时上报度资金支出计划; 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通过;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镇政府书记、镇长: 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支出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一)财政所人员管理 .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的资格,持证上岗。 .财政所长不得兼任财政总会计,财政总会计不得兼任会计;财政所长或财务总会计的人员调整必须报慈溪市财政局同意。
(二)财政预算 .预算范围 本镇政府范围内的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三部分财政性资金。 .办公室及下属村财政预算的申报 每初,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会同分管领导讨论同意后送财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根据计划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收支情况,并结合收入预算计划,拟订和建议预算指标,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批准。列入镇政府度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镇政府财政收入、镇政府财政可用资金预测。
财政所在每的月底前根据镇政府往的情况和市财政局《关于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作出下一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的预测工作,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形成“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报镇政府镇长和书记。
.财政支出预算方案的形成
)预算编制的时间。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的原则。
() 编制预算应当参考上一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 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 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 预算应当按预算支出额的―%设置预备费,用于当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预算草案的形成
根据各办公室、村的财政指出预算方案,结合镇政府实际情况,并形成下一度的“财政支出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