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集(四)
、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元罚款。
、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的经济责任。
、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的经济责任。
、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的经济责任。
、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元。
、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元。
、在公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 元。
八、奖励
、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元。
 
; 、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元。
、在季度或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