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材料填表说明(三)
.申报初级职称的材料分为二个分册,提交的工作报告(专业总结)请直接装订在二分册内。
.申报的各类材料除明确规定的以外,均应提供原件。对于提供的其他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五个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先报送当地人事局职称部门,市区其他申报材料先报送主管部门,由市区主管部门或县级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审核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后,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在《评审表》的相关栏目中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申报者请在评审材料袋封面的相应栏目中留下手机号码或直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为便于及时办理职称证书,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
.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条件可至苏州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申报其它系列职称按各系列主管部门和市职称办的要求报送材料。
.由省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高级工程师评审对象,应按省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和装订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苏州市东大街号)。
相关表格可在苏州市人事局职称评价中心网下载,网址:www.rsj.suzhou.gov.cn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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